续子不语·卷五·郭六

子不语 269

郭六是淮镇上的农家妇女,不知道他丈夫的姓氏。雍正甲辰、乙巳年间,发生了饥荒,郭六的丈夫觉得难以生活,便外出去四方乞讨。临行前,对郭六跪拜道:“父母都年迈病弱,我就拜托给你了!”

郭六颇有姿色,乡里的少年见她缺少食物,便用金钱挑逗她,郭六都不回应,只靠女工赡养公婆。然而还是难以赡养,于是郭六召集邻居,磕头道:“丈夫将父母托付给我,如今我已经无力赡养。不做别的打算,全家都会死。诸位乡邻能帮我就帮我,不能帮我的话,我就只能卖花了,各位届时不要笑我。”当地将妇女卖身叫做卖花。邻居们沉默不语,都散去了。

郭六哭着将事情告知公婆后,公然和那些浪荡子玩在一起。郭六悄悄积蓄了卖身的钱,又买了一个女子,隐藏得很深,不让外人看见她的面貌,有人说她是想用这个女子赚大钱,她也不分辩。

过了三年多,郭六的丈夫回来,寒暄完毕后,郭六就带着他去见公婆,说道:“父母都在,今天交还给你。”又将她养着的女子引见给丈夫,说道:“我的身体已经脏了,不能忍着屈辱陪你,所以为你娶了一个女子,今天也交给你。”丈夫惊愕没来得及回答,郭六又说道:“我先为你准备食物。”之后就在厨房中自刎而死。

县令前来查验,郭六还不肯瞑目。县令判郭六葬在祖坟,但是不能与丈夫合葬。说道:“不合葬,是因为和丈夫断绝关系。葬在祖坟,是因为她和公婆没有断绝关系。”郭六仍然没有瞑目。她的公公和婆婆哀号着说道:“她本是贞洁女子,因为我们两人的缘故才落到这个地步。我儿子身为男子,不能赡养我们两人而丢给一个女子,路人都知道这事。是谁的过错让她身死?这是我们的家事,大人就不必管了。”公婆说完后,郭六闭上了眼睛。

有一个孟村的女子,崇祯末年有巨盗肆掠,看见女子有姿色,将她和父母一起捉住。女子不愿受辱,贼人就绑住她的父母施加炮烙之刑,父母惨呼不止,让女子从了贼人。女子请求放了父母,自己才愿意相从。贼人知道女子是在敷衍自己,一定要先玷污女子后再放了她父母。女子奋力扇贼人的脸,最终女子和父母都被杀死,被弃尸荒野。

后来,贼人与官兵交战,乘着的马来到女子尸体前,退避不肯向前,于是陷在泥淖中,让贼人被官军捉住。

这两件事正好相反,议论的人对两名女子都有贬低的言论,认为一个失节,另一个心太狠。袁枚则认为,两人都没错。孔子说“殷有三仁焉。”郭六改行,如同箕子被贬为奴隶,孟村女抗节,如同比干因为谏言而死。古人对于徐孝克的妻子和乐昌公主尚且怜悯,更何况这两个女子?

 

原文:

郭六者,淮镇农家妇也,不知其夫姓氏。雍正甲辰、乙巳间,岁大饥,其夫度不得活,出而乞食于四方。濒行,对之稽颡曰:「父母皆老病,吾以累汝矣。」

妇故有姿,里少年瞰其乏食,以金钱挑之,皆不应,惟以女工养翁姑。既而必不能赡,则集邻里叩首曰:「夫以父母托我,今力竭矣,不别作计,当俱死。邻里能助我则助我,不能助我则我且卖花,毋笑我。」里语以妇女倚门为卖花。邻里嗫嚅俱散去,乃恸哭白翁姑,公然与诸荡子游。阴蓄夜合之资,又置一女子,防闲甚严,不使外人睹其面。或曰是将邀重价,亦不辨也。
越三载馀,其夫归,寒温甫毕,即与见翁姑,曰:「父母都在,今还汝。」又引所置女见其夫曰:「我身已污,不能忍耻伴君,故为汝娶一妇,今亦付汝。」夫骇愕未然,则曰:「且为汝办餐。」已往厨下自刭矣。
县令来验,目炯炯不瞑。县令判葬于祖茔,而不祔夫墓,曰:「不祔墓,宜绝于夫也;葬于祖茔,明其未绝于翁姑也。」目仍不瞑。其翁姑哀号曰:「是本贞妇,以我二人,故至此也。我儿身为男子,不能养我二人而委一少妇,途人知其心矣!是谁之过而绝之耶?此我家事,官不必与闻也。」语讫而目瞑。
又有孟村女者,崇祯末,巨盗肆掠,见女有色,并其父母絷之。女不受污,则缚其父母,加以炮烙,父母并呼号惨切,命女从贼。女请纵父母去乃肯从,贼知其绐己,必先使受污而后释,女遂奋掷批贼颊,与父母俱死,弃尸于野。后贼与官兵格斗,马至尸前,辟易不肯前,遂陷淖就擒。
此二事正相反,论者皆有贬词,以为其一失节,其一心太忍。余曰:皆是也。孔子曰:「殷有三仁焉。」郭六改行,箕子为之奴也;孟村女抗节,比干谏而死也。古人于徐孝克妻、乐昌公主尚怜之,而况此二人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