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二十一·黎人进舍

子不语 344

黎人婚嫁,不用车马,吉日这天,新郎会带上一匹红布,前往岳丈家里裹新娘,背在背上回家。按他们的风俗,没有成亲之前,女婿要悄悄到岳丈家里,和自己的妻子偷欢,这种行为被称作“进舍”。

如果能够先生子而后背媳妇,大家都会以此为荣。邻居们都会来庆贺,都用白纸封上几文钱,来到他家门口,将封好的钱抛进框子里。

主人则用大瓮装酒,放在门口,瓮里插着几条细竹筒。来庆贺的客人到了,就趴在酒瓮上通过细竹筒喝酒,喝完后,也没有什么迎送跪拜的礼节。这些事都是我在肇庆府衙里时,崖州刺史陈桂轩告诉我的。


原文:

黎民婚嫁,不用舆马,吉日,新郎以红布一匹往岳家裹新妇,负背上而归。其俗,未成亲之先,婿私至翁家与其妻苟合,谓之“进舍”。若能生子而后负妇者,则群以为荣。邻里交贺,各以白纸封番钱几元,至其门首,抛竹筐中,其主人以大瓮贮酒陈于门前,瓮内插细竹筒数条。贺客至,各伏筒瓮而饮。饮毕,又无迎送拜跪之礼。余在肇庆府署中,厓州刺史陈桂轩为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