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六·柳如是为厉

子不语 621

苏州昭文县县衙,是前朝钱尚书的旧宅,东厢有三间房,因为柳如是在这里吊死,所以历代县令都将这里封闭,不打开。

乾隆庚子年,直隶的王某来这里任职,因为家里人口多,而房间少,所以将东厢房打开,让两个婢女陪伴小妾某某居住,又让另外一个小妾住在西厢房,让一个老妇人陪着。

还没到三更天,突然听到西厢房的老妇人喊救命,王大人急忙前往,小妾已经不在床上。来到床后,只见小妾额头和眼睛受伤,赤着身体,流着血,害怕地发着抖,站在那里,说道:“我睡觉的时候不吹灯,刚刚躺下,就有一阵阴风吹开床帐,我浑身都发冷。有一个梳着高发髻,披着大红袄的人,揭开床帐叫我。随即挽住我的头发,强行拉我起床。我很害怕,急忙逃到床帐后面,眼睛被衣架碰伤。老妇人听到我的喊声,急忙赶来,鬼才放开我,走到窗外去了。”

全县衙都很害怕,王大人考虑到住在东厢房里新娶的那个小妾胆子小,也就没有过去将这件事告诉他。第二天中午,东厢房还没有开门,王大人开门进入,只见小妾和两个婢女都用一条长带吊死了。

于是王大人还是命人将这里封锁起来,后来再也没有怪事发生。

有人说柳如是是为了钱尚书殉节,死于正命,不应该作祟。按《金史·蒲察琦传》,蒲察琦是御史,将要为崔立殉节,于是回家和母亲作别,母亲正在睡觉,忽然惊醒。蒲察琦问道:“母亲做什么?”母亲说道:“刚才梦见三个人潜伏在房梁上,所以惊醒。”蒲察琦跪着说道:“房梁上的是鬼,孩儿打算殉节,准备悬梁自尽,所以这些鬼在上面等候,母亲看见的就是他们。”说完就吊死了。由此可见,就算是忠义之鬼,也会被引路离开,不会有例外。

 

原文:

苏州昭文县署,为前明钱尚书故宅。东厢三间,因柳如是缢死此处,历任封闭不开。

乾隆庚子,直隶王公某莅任,家口多,内屋少,开此房居妾某氏,二婢作伴;又居一妾于西厢,老妪作伴。未三鼓,闻西厢老妪喊救命声,王公奔往,妾已不在牀上。寻至牀后,其人眼伤额碎,赤身流血,觳觫而立,云:“我卧不吹灯,方就枕,便一陈阴风吹开帐幔,遍体作噤。有梳高髻披大红袄者揭帐招我,随挽我发,强我起。我大惧,急逃至帐后,眼目为衣架触伤。老驱闻我喊声,随即奔至,鬼才放我,走窗外去。”合署大骇,虑东厢之妾新娶胆小,亦不往告。

次日至午,东厢竟不开门。启入,则一姬二婢俱用一条长带相连缢死矣。于是王公仍命封锁此房,后无他异。

或谓:柳氏为尚书殉节,死于正命,不应为厉。按《金史.蒲察琦传》:琦为御史,将死崔立之难,到家别母。母方昼寝,忽惊而醒。琦问:“阿母何为?”母曰:“适梦三人潜伏梁间,故惊醒。”琦跪曰:“梁上人乃鬼也。儿欲殉节,意在悬梁,故彼鬼在上相候。母所见者,即是也。”旋即缢死。可见忠义之鬼用引路替代,亦所不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