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文登在阳湖做官。他的邻居是一个姓施的老太太,丈夫很早就去世了,施老太太抚养遗腹子长大,儿子长大后娶了妻子李氏,婆媳关系很好。过了一年多,儿媳忽然病亡。施老太太家里穷,哀痛儿媳的死,儿子又不能再娶妻来延续香火,只能在家哭天喊地。
第二天将要入殓时,儿媳忽然从炕上跳了起来,对婆婆说道:“我来当你家的媳妇,不要再哭了。”施老太太这才庆祝儿媳复活,十分高兴。
儿子悄悄对母亲说道:“为什么声音不像我的妻子!眼光又很呆板,恐怕不是真正的李氏复活,而是野鬼附身作祟?”邻居们都很吃惊,于是围着守护李氏。
一连三四天,李氏都闭着眼睛躺着,给她汤粥,吃喝如同平常,只有婆婆叫她才会答应,丈夫跟她说话就避而不答。到了七天之后李氏才起床,梳洗完毕后,恭敬地对婆婆说道:“我是宁海州某村方家的女儿,排行第二,今年十九岁,还没有出嫁,因病而死。
到了冥府,刚好你家的媳妇李氏在那里。跟着就有无数的矮鬼和一个长鬼,围着阎君下跪,乞求放李氏还阳。阎君怒叱众鬼,将众多矮鬼赶出去,将长鬼杖责二十大板,长鬼受罚后,仍然再三哀求,说道:“小人从父辈祖辈开始,都老实本分,不敢作恶,罪不至于绝后。我妻子辛苦万般,才给儿子娶了一个妻子,如今又病亡,怎么有能力再娶,岂不是令一家人绝后?还请放儿媳还阳,可以生子延续香火。”
阎君怒气稍微平息,命令判官仔细查阅记录的册子,之后对长鬼说道:“你的儿媳李氏,阳寿已尽,不能放还,姑且念在你在世上时没有恶行,你的妻子又能守节独自抚养儿子长大,如果让你家绝后,就没有办法劝人向善。方家的女儿虽然寿命也该尽了,但她生前也行善积德,可以让他借李氏的尸体复活,这样你就从没有儿媳变得有儿媳。”长鬼拜谢。阎君指着长鬼对我说道:“这是你的公公,让他带你借尸还魂,生子延续香火。”
于是我跟着公公到了这里。公公指着你说道:“这是你婆婆”。将我推倒在地,正眼看不见公公,只看见婆婆站在我身边,所以我只认得婆婆一人,其余的人都不认识。我家父母都还在,有一个兄弟,今年十六岁,希望婆婆派人告知此事,以免父母伤心。”
施老太太派儿子去某村探访,果然和方氏说的一样。于是将事情告诉给方家,方氏的父亲和弟弟一同来到施老太太家,方氏看见就抱着哭泣,他的父亲反而有些退缩不敢向前,说道:“声音举止虽然和我的女儿很像,但面貌不同,这是为什么?”方氏对父亲哭着说道:“我借李氏的身体而活,不是我本来的样子,很高兴再见亲生父亲和同胞兄弟,母亲竟然忍心不来见我。父亲和弟弟又怀疑而不肯相认,我生不如死啊。”正悲痛时,方氏的母亲请邻居家的老太太来探问,方氏看见后就说道:“某妈妈,你从哪里来?我母亲也来看我了吗?”父亲这才安抚方氏,询问往事,丝毫不差,这才相信自己女儿复活了。施老太太于是在家款待方家父子。
到了晚上,施老太太让儿子和儿媳一起睡,方氏推辞道:“我是处女,虽然命数已经定了,还请等我母亲前来,选一个吉日完成夫妇之礼,不可随意结合。”亲戚邻居们都说好,方氏的父亲也很高兴,派儿子回去带母亲前来,方氏和施老太太的儿子这才正式在一起。
三年后,方氏生下一个儿子,儿子百日的时候,亲朋好友们都前来庆贺。方氏忽然对婆婆说道:“已经为你家留有后人,我的寿命尽了,要走了。”说完闭上眼睛去世了。人们传言冥界官员破例办事,就像阳间的官员因公变动一样。
原文:
萧公文登,宰阳湖。伊邻施妪,其夫早卒,抚其遗腹子某,长大娶妻李氏,姑媳甚欢。年余,媳忽病亡。妪家贫,痛媳亡不能再娶以延夫祀,呼天吁地。次日将殓,媳忽从炕上跃起呼姑曰:“我来做汝家媳妇,不要再哭。”妪方庆媳再生,喜不自胜。其子私语母曰:“何声音之不似吾妻也?眼光又直视,恐非真李氏再生,得毋野鬼凭之为祟乎?”邻里皆惊,遂环守之。三四日中,闭目仰卧,给汤粥,饮啜如常,惟姑呼之则应,夫与之语则避而不答。至七日后方起,梳洗毕,敛衽告姑曰:“我海宁州某村方氏女也,行二,年十九岁,待聘未字。因病死,至冥府,适汝家李氏媳妇在焉。随有矮鬼无数、长鬼一个环跪阎君乞诉,求放李氏还阳。阎君怒叱,将众矮鬼逐出,长鬼责二十板。长鬼受责后,仍再四哀求云:『小人父祖以来,皆守本分,不敢为恶,罪不至于绝嗣。妻辛苦万状,方得娶一媳妇,今又病亡,何能有力续娶?岂不令一家绝嗣乎!乞放媳还阳,得生子以延一脉。』阎君怒稍霁,命判官检簿,细阅毕,问长鬼曰:『尔媳李氏阳寿已绝,不能放还,姑念尔世无过恶,尔妻又能守节抚孤,若令乏嗣,无以劝善。方氏女虽年命该尽,生前亦颇好善,可令借李尸复活,则尔无媳而得媳矣。』长鬼拜谢。阎君指长鬼告子曰:『此尔翁也。着他领尔借尸还魂,生子延祀。』予遂随翁到此。翁指示予曰:『此尔姑也。』将我推跌在地。开眼不见翁,只见婆婆立我身旁,我故只认得婆婆一人,余皆不识也。我家父母俱存,有一个兄弟,年十六岁,望遣人告知,以免父母啼哭。
姑遣子探访,果如所云。告以故,其父与弟同至妪家。方氏见即相抱而哭,父返退缩,不敢向前,曰:“声音举止虽与吾女相像,而面貌不同,何也?”女对父泣曰:“我假李氏体以生,非我本来面目,喜得再见生身之父与同胞之弟。母亲忍心不来看我,父与弟又疑而不肯相认,生不如死矣。”悲痛间,其母遣邻妪来探问,女儿即呼某妈妈:“汝从何处来?我母亦来看我乎?”父方抚而慰之,叩以往事,丝毫不爽,始真信其再生也。姑遂款留其父与弟在家。至晚,令子与媳同室而处。媳辞曰:“我处女也,虽冥数已定,乞俟吾母来,择吉日成夫妇礼,不可苟合。”亲邻群称善。父亦喜甚,遣其子归迎母来,始合卺焉。
三年后,举一子。子生百日,亲朋来贺,忽向姑曰:“已为汝家传后有人,我寿算久尽,要去矣。”瞑目而逝。人相传冥官破例办事,犹阳官之因公挪移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