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一·通判妾

子不语 599

徽州府衙的东边,前半段作为司马的府衙,后半段作为通判的府衙,中间有一座土地祠,是通判府衙的衙神。

 

乾隆四十年的春天,司马府衙的后墙倒塌,和土地祠连通起来。晚上,府衙里的老妇人忽然倒地,像是中风的样子。众人将她救醒后,老妇人口中喊饿,大家给她饭食,吃的比平时两倍还多。老妇人的左脚微微有些跛,说话带有北方口音,说道:“我是哈什氏,是前任通判某某的妾,很受宠,因此受正妻欺负,在桃树下自缢而死。自缢时希望自己变为厉鬼复仇,不料死后才知道自己命中注定会吊死,生前受的苦也是定数,没有办法报复。按阴司的惯例,凡是死在官衙的人,都会被衙神拘役,除非房屋倾倒,否则魂魄不能离开。我一向居住在后屋,昨天袁通判到任后,将我驱赶到土地祠中,此后更加饥饿。今天墙又倒塌,伤着我的左腿,十分困顿,因此附上你的身子求取食物,不会害你。”

 

从此,老妇人白天睡觉,晚上吃东西,也没有怎么折腾,常常说起人们过去发生过的事都很灵验。司马的爱女,死在家里,司马上任时,将爱女的灵位放在某座寺庙中,逢年过节去祭祀,这些都是老妇人不知道的。司马听说她能说冥界的事,因此问道:“你知道我女儿在哪里吗?”老妇人回答道:“你女儿不在这里,等我去查访后再告诉您。”第二天,对司马说道:“你女儿在某座寺庙里很快乐,得到的钱财,非常富裕,不愿意再次投胎到人间。只是今年春天得到的衣服太小,穿着不合身。”司马十分吃惊,询问衣服小的缘故,原来是因为派遣家人前往祭祀时,所做的衣服在途中被雨毁坏,家人们只能买市面上的纸衣替代。

 

没过多久,新通判到任,准备修府衙,重新筑墙,老妇人说道:“等到墙修好,我就会回到原处。但一旦进入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出来,请各位大人多准备些纸钱,晚上在墙角下焚烧。我用来贿赂衙神,就可以逍遥自在了。”司马听她的话照做了。

 

第二天,老妇人面带喜色,说道:“主人很是贤明,没有什么可以作别的,我擅长琵琶,而且能唱歌,能饮酒,就唱一首歌答谢主人。”司马为她准备了酒和琵琶。老妇人边弹边唱道:“三更风雨五更鸦,落尽夭桃一树花。月下望乡台上立,断魂何处不天涯。”音调十分凄婉。唱完之后,老妇人丢掉琵琶瞑目而坐。众人再次询问,老妇人站起身来,音容笑貌又变回了以前的模样,脚也不再跛了。

 

幕僚崔先生经常与老妇人问答,当她说自己饿时,崔先生问道:“这里离府衙的厨房很近,为什么不去厨房求些食物?”老妇人说道:“府衙的神格外严格,不敢入内。”她说袁通判驱赶她时,崔先生说道:“袁通判上任就生了大病,你又何必避让?”对方说道:“他虽然生病,但不至于死,将来还要升官。我怎么敢不避让!”这个袁通判,是我(袁枚)的弟弟袁香亭。

 

原文:

徽州府署之东,前半为司马署,后半为通判署,中间有土地祠,乃通判署之衙神也。乾隆四十年春,司马署后墙倒,遂与祠通。

其夕,署中老妪忽倒地,若中风状。救之苏,呼饥;与之饭,啖量倍于常。左足微跛,语作北音,云:“我哈什氏也,为前通判某妾,颇有宠,为大妻所苦,自缢桃树下。缢时希图为厉鬼报仇,不料死后方知命当缢死,即生前受苦,亦皆数定,无可为报。阴司例:凡死官署者,为衙神所拘,非墙屋倾颓,魂不得出。我向栖后楼中,昨日袁通判到任来,驱我入祠,此后饥馁尤甚;今又墙倾,伤我左腿,困顿不可耐。特凭汝身求食,不害汝也。”自是妪昼眠夜食,亦无所苦,往往言人已往事,颇验。先是司马有爱女卒于家,赴任时置女灵位某寺中,岁时遣祭,皆妪所不知。司马见其能言冥事,问:“尔知我女何在?”答曰:“尔女不在此,应俟我访明再告。”翌日,语司马云:“尔女在某寺中甚乐,所得钱钞,大有赢余,不愿更生人间,惟今春所得衣裳太窄小,不堪穿着。”司马大骇,推问衣窄之故。因遣家人往祭时,所制衣途中为雨毁,家人潜买市上纸衣代之故也。

未几,新通判莅任,方修衙署,动版筑,妪曰:“墙成,我当复归原处,但一入,又不知何年得出,敢向诸公多求冥钱,夜焚墙角下,我得之赂衙神,便可逍遥宇内焉。”司马如其言,焚之。次日,妪有喜色曰:“主人甚贤,无以为别,我善琵琶,且能歌,能饮酒,当歌一曲谢主人。”司马为设醴置琵琶,妪弹且歌云:“三更风雨五更鸦,落尽夭桃一树花。月下望乡台上立,断魂何处不天涯。”音调凄惋,歌毕,掷琵琶瞑目坐。众再叩之,蹷然起,语言笑貌,依然蠢老妪,足亦不跛矣。

内幕崔先生常与问答。其言饥时,崔云:“此与府厨近,何不赴厨求食?”答云:“府署神尤严,不敢入。”其言袁通判见驱时,崔云:“袁通判上任大病,尔何必避?”答云:“他虽病,未至死,将来还要升官,我敢不避?”袁通判者,余弟香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