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的《子不语》故事是《烈杰太子》。
湖州乌程县有一座庙宇,里面供奉的神灵号称烈杰太子。相传在元末的时候,有一个勇猛的少年纠集了一伙同乡起义,后来在与张士诚交战过程中战死,当地人很可怜他,于是为他立了庙。而之所以称他烈杰,是因为他勇猛刚烈而能称之为豪杰。
乾隆四十二年,县里人陈某,在烈杰太子的庙中烧香,感染邪气后上吊自杀。陈某的哥哥陈正中,是一位非常刚正的人,他认为庙宇是神灵所栖息的地方,不应该有邪祟。于是前往询问庙祝,庙祝说道:“今年来进香的人,之前就有两个人上吊自尽了。”
陈正中听完后大怒,率领家仆拿着锄头等器械,进入庙里捣毁了神像。老百姓们看见都很害怕,议论纷纷,认为陈正中这样的举动会得罪神明,会给附近的居民带来灾祸,于是向官衙投了状子,状告陈正中狂悖。
陈正中向县令陈诉原委,并说道:“烈杰太子四个字,并没有在史料中有所记载,也没有出现在地方上的志书中,明显是和五通、社鬼类似,不是正神。今天我将他的神像捣毁,导致乡亲们发怒,我情愿出钱修缮庙宇,在庙中塑立关圣帝君的神像,为乡亲们祈福。”县令认为陈正中说得很有道理,批准了对这件案子的销案。
就这样过了两个月,庙宇颇为平安。有一个姓孙的人家,家里有一个女儿,已经快要成年了,突然染上了邪病,眼睛歪斜眉毛倒竖,自称烈杰太子,被恶人拆掉自己的神像,现在没有栖身之所,必须拿酒食给我。家里人给的供奉稍有延迟,这个女子就自己扇自己耳光,口中发出惨叫。
女孩的父亲无奈,只能去陈正中家里责怪他。陈正中大怒,拿着一根桃树枝前往孙家,大叫着进入孙家,口中叫道:“冤有头,债有主,毁你神像的人是我,我在这里,你不来报仇,而去欺负人家小孩子,勒索酒食,哪里称得上烈杰二字,简直是无耻小人!还不赶快离开!”
女孩惊恐地说道:“红脸恶人又来了,我走,我走。”然后就清醒了过来。
她的父亲留陈正中在家中留宿,女孩就平安下来了,但陈正中偶尔外出时,女孩又会被鬼上身。于是陈正中和她的父亲商议,让女儿嫁给了乡里的一个年轻人。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怪事发生,女孩的病也好了。
原文:
湖州乌程县前有庙,神号“烈杰太子”。相传:元末时,有勇少年纠乡兵起义,与张士诚将战死。土人哀之,为立庙。号“烈杰”者,以其勇烈而能为豪杰之意也。乾隆四十二年,邑人陈某烧香庙中,染邪自缢。其兄名正中者,刚正士也,以为庙乃神灵所栖,不应居鬼祟,往询。庙祝云:“今岁来进香者,先有二人缢死矣。”正中大怒,率家僮各持锄械入庙,毁其神像。众乡人大骇,嘈嘈然以为得罪神明,将为邻里祸,遂投牒县中,控正中狂悖。正中具诉原委,且云:“『烈杰太子』四字,不见史传,又不见志书,明系与五通神鬼相同,非正神也。今正中已将神像拆毁,致犯乡邻怒,情愿出资将庙修好,另立关圣神像,为乡邻祈福。”县令某嘉其词正,批准允行,销案。如是者两月,庙颇平安。
忽孙姓家一女,年已将笄,染患邪病,目斜眉竖,自称烈杰太子,“被恶人拆去神像,栖身无所,须与我酒食”等语。其家进奉稍迟,则此女自批其颊,哀号痛苦。女父往正中家咎之。正中大怒,持桃枝径往女家,大呼而入,曰:“冤有头,债有主,毁汝像者我也!我在此,汝不报仇,而欺人家小儿女,索诈酒食,何烈何杰?直是无耻小人。敢不速走!”女作惊惧声曰:“红脸恶人又来矣!我去!我去!”女登时苏醒。其父乃留正中住宿其家,女遂平安。正中偶然外出,鬼祟如故。于是正中与其父谋,择里中年少者嫁之。自此怪绝,而病亦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