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平越府衙内有一座石台,有七尺高,里面藏着十六幅佛经,全部是用梵文写的,很难读懂。
相传太守审案时,如果事情十分重要,而犯人不认罪的,就取来经书铺到地上,让犯人在上面滚过去。占理的犯人,不会出现什么变化,而不占理的,立刻就会目光呆滞身体僵硬。数百年来,官府靠它断案,而犯人们也没有敢轻视滚经台的。
张文和大人第五个儿子张景宗,性格素来刚愎,到任后,认为这是妖异,拆掉了石台,烧掉了经书。当年他的两个儿子就去世了,第二年张景宗也去世了。
原文:
贵州平越府署内有石台,高七尺,藏佛经十六幅,全书梵字,读之不可解。相传太守讯狱,有事关重大而犯人不伏者,则取经铺地,令犯人在经上滚过。理直者了然无害,理屈者登时目瞪身僵。数百年来,官恃以断狱,而狱囚亦无敢轻滚经台者。张文和公第五子景宗,性素愎,抵任后以为妖,拆台焚经。是年两子死,次年公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