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九·莆田冤狱

子不语 1685

福建莆田的王监生,一向豪横,看上了邻居家张老太太的五亩农田,想要霸占,于是伪造了田契,又贿赂县官某某,将五亩地判给了自己。张老太太无可奈何,将田给了王监生,但是心中很是不忿,每天去王监生家门口怒骂。

王监生不堪其扰,花钱让邻居打死了张老太太,然后叫张老太太的儿子来看,等儿子到来,王监生就叫人将老太太的儿子捆起来,污蔑他杀害自己的母亲,将他押去官府。众人一起指证儿子,再加上严刑拷打,儿子无可奈何,只能屈打成招。县官将事情上报,儿子被判为即刻凌迟处死。

总督苏昌听说这件事后,认为就算儿子不孝,殴打母亲,也应该是在自己家里,不应该在大家都看得见的田野之中,而且张老太太遍体鳞伤,儿子打母亲不至于此,于是发文给福、泉二州的知府,一起在省城的城隍庙中会审。两个知府都有自己的成见,仍然按照之前的判罚定罪。

儿子被绑,快要出庙门的时候,大叫道:“城隍,城隍,我一家遭遇奇冤,为什么神灵全不响应,这样怎么配享受人间的血食供奉!”

说完,庙的西厢突然倒塌,当事人都认为是庙里的柱子腐坏,不太当回事。刚要把儿子牵出庙外,只见庙里的两个泥塑差役忽然向前移动,手中的两根棍子交叉拦路,人不能通过。围观群众因此骚动起来,两个知府也十分吃惊。

重新审问后,终于替儿子洗刷了冤屈,而将王监生依法处置。从此之后,这里的城隍庙香火比之前更加旺盛了。

 

原文:

福建莆田王监生,素豪横,见田邻张妪田五亩,欲取成方,造伪契,贿县令某,断为己有。张妪无奈何,以田与之,然中心忿然,日骂其门。王不能堪,买嘱邻人殴杀妪,而召其子视之;即缚之,诬为子杀其母,擒以鸣官。众证确凿,子不胜毒刑,遂诬伏。将请王命,登时凌迟矣。
总督苏昌闻而疑之,以为子纵不孝,殴母当在其家,不当在田野间众人属目之地。且遍体鳞伤,子殴母,必不至此。乃檄福、泉二知府,会鞫于省中城隍庙。两知府各有成见,仍照前拟定罪。其子受绑将出庙门,大呼曰:“城隍!城隍!我一家奇冤极枉,而神全无灵响,何以享人间血食哉?”语毕,庙之西厢突然倾倒。当事者犹以庙柱素朽,不甚介意。甫牵出庙,则两泥皂隶忽移而前,以两梃夹叉之,人不能过。于是观者大噪,两府亦悚然重鞫,始白其子冤,而置王监生于法。从此,城隍庙之香火亦较盛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