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七·王将军妾

子不语 885

苏州的慕崇士在河南汲县任职,没有发迹时,曾经在京师一户姓任的人家教书,居住在半截胡同。一天晚上,慕崇士一个人居住,只见灯光下出现一个长满黑毛的怪物,拽他的书箱,慕崇士拔剑追逐,没有捉到它。

第二天晚上,慕崇士在月光下方便,只见有一个女子慢慢走来,慕崇士怀疑她是主人家的婢女小妾,蹲着不敢起来,女子竟不离开,周围冷风四起。慕崇士这才开始害怕,用瓦片扔她,这才不见了。

慕崇士踉跄着回到书斋,只见女子就在床前,身穿戎装,手持钢刀,容貌十分美丽。慕崇士叫她她不理,赶她又不走,叫别人来看,又都看不见。

慕崇士跟着就发病了,口中说道:“我是明朝王将军的小妾,很久没有人祭祀,所以派遣小辈来取些食物,被你用剑所伤,我亲自来此赔礼道歉,你却又蹲厕所来羞辱我,我因此前来索命。”和慕崇士住在一起的客人都来为慕崇士求情,女子说道:“能用衣服车马送我回归故乡,我就饶过你。”众人听她的话,慕崇士这才苏醒。

慕崇士醒来,刚吃完粥,女子又来了,说道:“我被你们骗了。衣服的领子和袖子并没有进行裁缝,我怎么用来当做衣服?快选裁缝给我缝好!”众人更加害怕,看给她的衣服,果然没有裁剪过,赶紧请人裁缝后再送去,慕崇士的病这才好了。

三年之后,慕崇士考中进士,被选为河南汲县知县,路过开封,住在客店中。客店西边的偏房,被锁得很严实。慕崇士怀疑,从窗缝中窥探,只见一口朱红色的棺材,横放于中堂,上面积累数寸的灰尘,棺材前有一座牌位,上面写着:“王将军亡妾张氏”。慕崇士大惊,后悔不已,心中郁郁不乐。

到了傍晚,女子果然来了,妆容和之前一样,对慕崇士说道:“昔日妾身逼迫先生,是妾身的过错,今天先生窥视妾身,是妾身的缘分。妾身在此已经几十年,如果不能找人做替身,则不能从阴间解脱,所以今天晚上来陪你。”

慕崇士非常害怕,连夜叫来马车进入城中,告知开封的同僚,求道士前往驱赶。开封知府留慕崇士喝酒到天明。

第二天知府与慕崇士一起来到店里,只见一个书童在床上上吊自尽。

知府大怒,令人打开棺材,只见尸体装扮鲜艳浓烈,身体僵硬但却没有腐坏,用火烧掉后,并没有其他怪事发生。

 

原文:

苏州慕崇士,宰河南汲县。未遇时,馆京师任姓家,寓半截胡衕。晚间独宿,灯下见物黑而毛,攫其书簏。慕手剑逐之,无所得。次晚,月下如厕,有女子冉冉来。慕疑主人婢妾,蹲不敢起。女竟不去,而冷风凄然。慕始惊惧,投以瓦,了不复见。慕踉跄归至书斋,则女子在牀矣;军装持刀,容貌甚丽;呼之不应,驱之不去;召他人观之,皆不能见。慕遂病,呓语曰:“我明朝王将军妾也,久不得祭,故遣儿辈取食,汝以剑伤之;我亲来谢过,汝又蹲厕辱我。我故来索命。”同寓宾客俱为哀祈,女曰:“能以衣服车马送我归故乡,姑贷汝。”众如其言,慕苏醒。食粥未半晌,女又复来曰:“吾为汝辈所绐,衣服领袖并未裁缝,吾何以为衣耶?可速选缝人善治之。”众客愈骇,视所陈之衣,果未开折也。整治再拜,慕竟病除。三年,慕登进士,选河南汲县知县,路过开封,宿客店。店之西偏,扃室甚固,慕疑之。窥窗隙,见朱棺一口,横于中堂,凝尘数寸,棺之前和题曰:“王将军亡妾张氏。”慕大惊且悔,心郁郁不乐。薄暮,女果至,装束如前,曰:“昔妾逼君,妾之罪也;今君窥妾,妾之缘也。妾在此数十年,非取人见代,不能自拔于幽冥,故今夜来伴君。”慕大惧,连夜呼驺入城,告开封同寅,将求道士驱之。开封守令留饮达旦,翌早与共至店中,一书童自缢于牀。守令怒,剖其棺,尸装束鲜浓,僵而不腐。焚之,竟无他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