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七·尹文端公说二事

子不语 936

乾隆十五年,尹文端总督陕西。苏州的顾某,担任绥德州知州,一向比较胖。当年九月,顾某到长安求见尹文端,身体已经非常瘦弱了。尹文端怀疑他生病了,就询问他原因,顾某跪下说道:“我平生读书,从来不相信鬼神之事,怎么敢在大人面前胡说?如今早晚会死,不敢不说,好安排身后之事。

今年五月初七,我早上起来后坐在书斋里,看见一个人,身穿青衣,头戴皂帽,拿着请帖进来说道:‘某官请您会面,已经在门外备好坐骑。’我看他的帖子,是同僚汤栻。

我当即上马出城,往北走了三十里,到了公署,有身穿古代服装的人出来迎接,对着我作揖,说道:‘之所以请先生到这里,是为了打造姓名册送给天帝,需要和先生一起办理。’我还没有作答,旁边一个小吏跪着说道:‘册子草稿还没有定下来,需要到八月二十四日才可以誊写完毕。’穿古代服装的人就让穿皂衣的送我回家,让我到时候不要爽约。

我再次上马,走了三十里地,回到自己的府衙,看见自己的身体僵硬地倒在床上,妻子在旁边哭泣。皂衣人推着我的身子从口中进入,身体发出格格的动静,浑身上下都感觉到酸楚。苏醒后才可以进食。

从此,我开始安排公事和私事,等到八月二十四日早晨,我整理好衣冠,跟幕僚、妻子诀别,哭着叮嘱道:‘如果我的身体没有变冷,就暂缓入殓。’

到了中午,我就像中风一样开始昏沉,皂衣人果然来了,将我引到之前的地方。穿古代服装的人坐在堂上,身前放着两个桌案,就如同世间审案的样子。小吏挨个点名,没有我认识的人。到第三名,就是本州的小吏某某,第八十五名,是本州的东房吏某某,其他人虽然看着眼熟,但叫不出名字。

我叫两人到桌案前,问他们两个人为什么到这里,两人也不知道。

这时候,穿古代服装的人笑着说道:‘先生问这个干什么?你以后会一直在这里共事,自然会知晓一切。’我问他什么时候来这里,他说道:“今年十月初七,先生可以趁这时候赶紧回去,安排好家事。”再次拱手作别,之后就苏醒了过来,身体比上次更加狼狈。

没过多久,县里发生瘟疫,那两人都染病身亡。

如今已经是九月,我的死期不远了,所以来与大人诀别。”尹文端再三宽慰他,顾某哭着离开。

第二年正月,尹文端巡查下辖的地区,路过绥德州,有一个名叫许孝章的幕僚,知道这件事,所以留了个心思,去拜访顾某,而顾某仍然健在。顾某前来拜见尹文端,身体恢复到了从前。尹文端开玩笑说道:“鬼说的话为什么对那两人灵验,却对你不灵验?”顾某叩头谢恩,但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。

尹文端在陕西任职时,接到华阴县的某某禀报:“因为触犯了鬼神导致自己会死,所以前来禀报

卑职的三厅前有一株古槐树,遮住了阳光,我想要砍掉,而县中的小吏说道:“这棵树有神灵,不能砍伐。”

我不信,砍倒了树,还挖出它的根。根的最下方有一块鲜肉,肉下有一张画,画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子躺着。

卑职心中厌恶,烧掉了画,把肉拿去喂狗。

当天晚上就觉得心神不灵,没有生病但却渐渐憔悴,耳边有人谩骂,但却看不见人。我自知命不久矣,还请大人安排接任者来。”

尹文端看完禀告后,拿给幕僚们观看,询问道:“这样的禀告应该如何批复?”话音未落,又有华阴县申报某某病故的文书到来。


原文:

乾隆十五年,尹文端公总督陕西。苏州顾某者,为绥德州知州,貌素丰。是年九月,顾赴西安求见,则尪羸已甚。尹公疑其病,问之。顾跪而请曰:“某生平读书,从不信鬼神事,况敢妄言于大人前耶!今旦暮将死,不敢不告为身后计。本年五月初七日,清晨起坐书斋,见一人青衣皂帽持帖入曰:『某官请公会讯,备骑在门。』视其帖,同寅汤栻也。某即上马出城。北行三十里,至公廨,有古衣冠者迎揖曰:『所以屈公至者,为欲造姓名册送上帝,须与公会办。』某未答,旁一吏跪启:『册草创未就,须八月二十四日方可誊清。』古衣冠者目皂衣人送某还,约至期勿爽。某复上马,行三十里,入署,见己身僵卧牀上,妻子号泣于旁。皂衣者推某身自其口入,格格然如不可复合,四肢筋骨五脏之间,酸楚莫状。苏醒后始进米饮,自此部署公私。至八月二十四日,晨起即具衣冠,诀别幕友妻子,泣嘱曰:『尸勿寒,且缓殓。』至午昏晕,类中风者。果皂衣人来,引至前处。古衣冠者坐堂上,列两几于前,如世间会审状,吏逐名点唱,无相识者。至第三名,即本州岛之皂隶某也;第八十五名,本州岛之柬房吏某也;其余人,眼中虽甚熟悉,而不知姓名。呼二人到案前问之,亦云:『不知何以到此。』古衣冠者笑曰:『公何问耶?公永当在此共事,自然具晓一切。』问:『来当何时?』曰:『今年十月初七日,公趁此时速归部署家事可也。』复拱手别,苏醒如故,身之狼狈,尤甚于前。未几,此县大疫,一吏一役俱染疫亡。今已九月,死期不远,故来诀别大人。”尹公慰之再三,泣拜去。
明年正月,尹公巡边,过绥德州,内幕许孝章者,素知其事,方留心访顾,而顾仍无恙,来谒于辕,体充实如故。公戏之曰:“鬼言何以灵于吏役而不灵于汝耶?”顾叩头谢恩,亦不解其何故。
公督陕时,按华阴县某禀启曰:“为触犯妖神陈情禀死事:卑职三厅前有古槐一株,遮房甚黑,意欲伐之。而邑中吏役佥曰:『是树有神,伐之不可。』某不信,伐之,并掘其根。根尽,见鲜肉一方;肉下有画一幅,画赤身女子横卧。卑职心恶之,焚其画,以肉饲犬。是夜,觉神魂不宁,无病而憔悴日甚,恶声汹汹,目无见而耳有闻,自知不久人世,乞大人别委署篆者来。”尹公得禀,袖之与幕客传观曰:“此等禀帖,作何批发?”言未毕,华阴县报病故文书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