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判死刑的囚犯,在秋后处决后按惯例会暴尸三日,之后再掩埋。到了晚上,尸体常常不见。官吏们奇怪,四处搜索,起初以为是囚犯的亲属们偷偷盗走埋葬,将他们叫来审讯,却都不承认。
有一个武生,去县城办事,经过一座村镇,牵着马去桥下饮水。水中倒映着人影,武生俯身查看,只见桥洞内没有水,有一个人闭着眼睛坐在里面。武生悄悄靠近,只见那人衣服上都是血污,一片狼藉。武生问他是谁,他也不回答。
武生赶紧跑走,刚好镇子里驻扎有防汛兵,武生将事情告知守备殷某。殷某先进到桥洞,那人看见殷某靠近,飞起左脚将殷某踢倒在地。后面的人跟着进入桥洞,将殷某救起,再找那人已经不见了。只能惊讶着返回。
当晚是雷雨天,雷将一个人劈死在桥柱旁,众人前往查看,正是桥洞下的那个人。有人说:这是学铁牛法的人,可以代替受刑的身体,但最终还是遭了天谴。
原文:
湖南邑囚论死,秋决后,例多暴尸三日,然后埋。入夜,尸常不见,官吏异之,踩缉四出。初以为其亲属私窃以葬,讯之不承。
有武生某以事赴县,行至一村镇,牵马饮于溪桥之下。水中映有人影,俯窥之,则桥洞内水乾,有一人闭目趺坐于中。蹑而就之,见其襟褶间皆血污狼藉。问为谁,不答,因急趋出。适镇中有驻防汛弁,告之守备殷某。殷先入桥下,其人见殷相近,即飞左足将殷踢仆地,后入者至,救殷起,觅其人已不见,互相嗟讶而返。
是夕雷雨,击死一人于桥柱侧,众往视,正昨日桥下人也。或云:此学铁牛法者,可以代形,而终获天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