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徒县令张振纲,有一次带着随从出行时,忽然有一个东西从空中掉下,落在轿檐上。轿子正在迎风而行,那东西忽然掉进张振纲的衣服里,跳个不停,张振纲吃惊地查看,竟然是男子的下体,只有两寸多长。
张振纲赶紧下轿,让随从捉住那东西,那东西还在跳个不停。围观的人很多,把道路都堵住了。于是张振纲将那东西带回去,存放在库房中,到处查访这件案子,却没有收获。
过了一个月,西门挑水的王大娘报案,称某家的媳妇和婆婆杀人。张振纲便让人将两人捉来询问。
原来是媳妇和婆婆两人先和一个陕西客人私通,之后又私通了一个姓陈的人,因为彼此通奸,陈某砍死了陕西人并将他肢解埋葬,为了让人不能分辨尸体性别,所以割下了死者的下体,因为匆忙,来不及收拾,就扔到了窗外,不想落在了张振纲的轿子里。张振纲将案子告知知府,同僚们都笑了起来。按照谋杀的相关律法,媳妇、婆婆、奸夫三人一起抵命。
原文:
丹徒县宰张名振纲者,驺呼出门,忽一物从空而下落轿檐上。轿方迎风而趋,物忽堕入衣衩中,弼弼而跳。惊视之,乃男子阴也,仅长二寸许。亟出轿,命驺从捉之,跳不已,观者如堵。于是携归贮库,遍访此案,不可得。
越一月,西门担水妇王大娘者报某家妇姑杀人,遂拘之亟讯。盖妇姑二人先通一陕西客某,后又通一陈姓者,因彼此通奸。后夫斫杀陕客而支解埋之,使其尸不辨男女,故割下其阴。仓皇未收,投之楼窗之外,不料落在本县官轿中。告知知府同寅,无不大笑者。照谋人律,姑、妇、奸夫三人一齐抵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