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子不语·卷七·杀一姑而四人偿命

子不语 288

建平县令周大人有一个族侄,自称兄弟二人,都娶了妻,各自生了一个儿子,父母死了之后,遗留下一个年幼的妹妹,兄弟二人不能爱护她,两个嫂子对妹妹尤其虐待。

妹妹已经许配给了某个教书先生的儿子,但那家贫穷,不能迎娶妹妹,于是变成了入赘。两个嫂子经常讨论:“一个小姑子已经很累人了,如今又多了一个吃饭的,怎么办?始终得想个办法把他们赶出去。”

有一次两兄弟去城外的僧舍读书,妹夫也去探望亲戚。两个嫂嫂都以回娘家为托词,将家里的柴火米粮食物都锁了起来后出门。妹妹去厨房做饭,却没有东西,妹妹忍着饥饿两天,也找不到人相帮,不得已,上吊自尽而亡。两个嫂子这才回家,并叫回自己的丈夫,谎称妹妹是病死的,将她草草收敛。并写信给妹夫,让他带灵柩离开。

两个嫂子本来因为得偿所愿而开心不已。但房间中常常会听见鬼的哭泣声,几个月后大嫂母子都病死了。

不久二嫂母子也生了病,她十分害怕,让丈夫围着守护她。一天晚上,二更天,忽然有阴风吹来,门帘被掀开,只见一个鬼卒,蓝脸红头发,牙齿有几寸长,手中拿着钢叉,径直走到床前,抓了二哥的孩子就走。二哥急忙去追,看见他的儿子还赤身裸体地在动,但忽然就不见了。

回来看榻上,儿子已经气绝,而妻子还在呻吟。等到黎明,二嫂子也死了。二哥目击妻子孩子的死而十分悔恨,常常将这件事告知别人,让别人引以为戒。杀一个小姑子而四人偿命,很严重了,因为阴谋致死之罪太大了。

 

原文:

建平令周君有族侄,自言:兄弟二人,娶妻,各有一子。父母殁后,遗一弱妹,不能抚爱,两妇尤虐待之。妹已字某广文子,贫不能娶,乃赘焉。两妇恒相语曰:「一姑已累人,今又多一食指,奈何?终当以计遣之耳。」会兄弟读书城外僧舍,妹婿亦往省其亲,两妇俱托辞归宁,而尽扃其薪米食物以行。次日,姑入厨,无以为炊。忍饿两日,赧无可告,辗转不得已,遂自经焉。

两妇乃归,召其夫,讳曰病死,草草殡殓,寄书其夫家携柩去,心喜以为脱然矣。然而,室中常闻鬼啾啾哭声,数月而长妇母子骤病俱死。未几,次妇母子亦病,怖甚,嘱夫环守之。夜二鼓,忽阴风袭人,门帘豁然启,见一卒赤发蓝面,齿长数寸,手执钢叉,直入牀前攫其子去。急追逐之,见其子犹赤体展动,而忽不见矣,还视榻上,则子已绝,而妇犹呻吟也,黎明妇亦殁。

某目击其妻子之死而大悔恨,每告人以示戒焉。夫杀一姑而四人偿之,甚矣!阴谋致死之罪,至大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