雍正年间,桂林的蔡秀才,年少英俊,有一年春天,他在戏院看戏,觉得旁边有人摩擦他的屁股,蔡秀才大怒,准备打骂对方。回头发现那人也是个少年,相貌比自己更加英俊,这才释怀,转身用手摸对方的下体。那人喜出望外,整理好衣冠,向前作揖自报姓名,也是桂林的富家子弟,读书但还没有入学。两人于是携手同行,去杏花村馆燕饮盟誓。从此之后,两人外出一定会乘坐同一辆车,坐在同一片席上,彼此熏香刮胡子,穿着小袖窄襟的衣服,难分雌雄。
城中有一个叫王秃儿的恶棍,在无人的地方想要强暴他们。两人不从,被王秃儿杀害,横尸在城市的角落里。两家父母报官查验,捕快们看见王秃儿衣服上有血,抓住讯问,王秃儿招供后伏法。
两个少年平时都很恭谨温顺,文采不错,县里的人可怜他们,为他们立庙,每次祭祀都会供上一枝杏花,他们的庙被称为“双花庙”。有来祈祷的,没有不应验的,因此庙的香火很旺盛。
几年后,县令刘大胡子经过这里,询问双花庙的由来,知道详情后,刘大胡子大怒道:“这是淫祠。两个恶少年,有什么可祭祀的?”命令里保毁掉双花庙。
这天晚上,刘大胡子梦见两人,一个抓住他的胡子,一个往他脸上吐唾沫,骂道:“你从哪里看出我是恶少年?你是父母官,又不是我的奴婢,能知道我们的私事吗?昔日三国时周瑜、孙策,都是美少年,关系也好到一起睡觉,他们是盖世英雄,你也以为是恶少年吗?你担任县令以来,贪赃枉法的事做了不少,某年还枉杀贡生周某,你不是恶人,却说我是恶人?我本来想要立刻索你的命,但你犯了王法,死期将近,姑且饶了你!”
说完,少年从袖子中取出一根棍子,有三尺多长,拴在刘大胡子的辫子上,说道:“你之后自然知道了。”刘大胡子惊醒,将梦告诉家人,打算重建双花庙祭祀,但不好意思开口。不久,刘大胡子因为贪赃枉法的事被举报,最终被判了绞刑,大家这才知道棍子的意思。
原文:
雍正间,桂林蔡秀才,年少美风姿。春日戏场观戏,觉旁有摩其臀者,大怒,将骂而殴之。回面,则其人亦少年,貌更美于己,意乃释然,转以手摸其阴。其人喜出望外,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,亦桂林富家子,读书而未入泮者也。两人遂携手行赴杏花村馆,燕饮盟誓。此后出必同车,坐必同席,彼此熏香剃面,小袖窄襟,不知乌之雌雄也。城中恶棍王秃儿伺于无人之处,将强奸焉。二人不可,遂杀之,横尸城角之阴。两家父母报官相验。捕役见秃儿衣上有血,擒而讯之,吐情伏法。两少年者平时恂恂,文理通顺,邑人怜之,为立庙,每祀必供杏花一枝,号“双花庙”。偶有祈祷,无不立应,因之香火颇盛。
数年后,邑令刘大胡子过其地,问双花庙原委,得其详,怒曰:“此淫祠也,两恶少年,何祀之为?”命里保毁之。是夜,刘梦见两人一捽其胡,一唾其面,骂曰:“汝何由知我为恶少年乎?汝父母官,非吾奴婢,能知我二人枕被间事乎?当日三国时,周瑜、孙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寝宿,彼盖世英雄,汝亦以为恶少年乎?汝作令以来,某事受枉法赃若干,某年枉杀周贡生某,汝独非恶人!而谓我恶乎?吾本欲立索汝命,因王法将加,死期已近,姑且饶汝!”袖中出一棍,长三尺许,系刘辫发上曰:“汝他日自知。”
刘惊醒,与家人言,将复建庙祀之,而赧于发言。未几,以赃事被参,竟伏绞罪,方知一棍之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