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四·蒙化太守

子不语 472

无锡的曹五辑,担任云南蒙化的太守,他的儿子曹某,是庚午年的举人,是江苏巡抚庄滋圃的门生。乾隆二十一年,无锡发生瘟疫,华剑光的儿子华某,一向喜欢行善,准备出售几幅古画,委托曹某售卖,并叮嘱道:“卖八百两银子,作为本县埋葬病死之人的费用。”

曹某带着古画前往苏州,将画带给庄滋圃。庄滋圃感念曹某这是义举,画也不错,于是给了八百两银子。

曹某回无锡,将八十两银子交给华某,说道:“只卖了这么多。”华某无奈,只能自己勉强凑钱,买了几口棺材,用来掩埋曝尸荒野之人的尸骨,其余的棺材还没有着落。

没多久,曹某病故,曹太守哀伤不已,在东岳神庙焚烧文牒,自称自己为官清正,儿子也没有犯过罪,不该有这样的报应。

从东岳庙回来后,曹太守小睡时,梦见青衣人拿着东岳神的名帖请他前往。来到大殿外,东岳神走下阶梯迎接他,说道:“大人责怪的是,但你的儿子近期确实有不好的行为,贪墨别人的财务,让上千人曝尸荒野。大人不信,可以回家到你儿子的书房中打开箱子查看。”说完就命人带着一个囚犯前来,身带枷锁,正是曹太守的儿子。

太守抱着自己的儿子痛哭,因此惊醒。急忙前往他儿子的书房打开箱子查看,里面还有七百多两银子;太守询问自己儿子的仆人,这才知道自己儿子卖画贪钱的事,连自己的儿媳妇都不知道这件事。太守从此对儿子的哀思之情有所减少。


原文:

无锡曹五辑为云南蒙化太守,其子某,庚午举人,江苏巡抚庄滋圃之门生。乾隆二十一年,无锡大疫,华剑光之子某素好行善,出古画数幅,托孝廉售之,嘱曰:“得八百金,为本邑埋葬死人之费。”曹带往苏州,以画呈庄公。庄念曹本义举,画亦佳,竟与八百金。曹归,以八十金付华曰:“价只此。”华无奈何,勉力补凑,得数棺,为瘗其暴骨者,余棺犹有待也。

未几,孝廉病卒。太守哀悼不已,焚牒于东岳神,自称:“居官清正,子无罪,不宜得此报。”归而假寐,见青衣人持东岳神帖请往。至大殿外,神迎于阶下曰:“公见责良是,但尔子近为不肖之行,屯人之膏,令千百人骨暴原野。公不信,可归至尔子书斋启笥视之。”言毕,命人拥一囚至,枷锁锒铛,即其子也,太守抱之哭。惊醒,急往其子书斋启笥,尚余七百余金。询其仆,方知鬻画匿价之事,其子媳亦未知也。太守自此哀子之思为之少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