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四·蓝顶妖人

子不语 582

扬州商人汪春山,家中养着戏班。有苏州的朱二官,色艺双全,汪春山让他住在徐宁门外的花园中。一天,邻居失火,火势烧到花园,朱二官逃出巷子。巷子西边有两个美人倚着门站着,用手招呼朱二官,朱二官就进入了她们家。两个美人自称也姓汪,是汪春山的族妹。

三人正聊得兴起,一个身穿豹裘头戴蓝顶帽的人进入,自称是两个美人的父亲,大概五十多岁,想要强收朱二官为女婿。朱二官虽然心中贪恋他女儿美色,但自称自己家里穷,没有能力下聘礼。蓝顶人说道:“没事,一切费用,我都承担。”朱二官想要回苏州告诉自己的父母,蓝顶人说道:“你回苏州可以,但我女儿贪图你的相貌而打算成婚,自知并不是真的适合作为配偶,千万不要通知我的侄儿汪春山。”

朱二官和蓝顶人乘船一起抵达阊门,将事情告诉自己的父亲,朱二官的父亲是木匠,也用没有钱财为儿子娶妻为由推辞。蓝顶人赞助两万文钱作为结婚的费用,都是康熙通宝,用红线穿着。

朱二官拿着钱回扬州,路上遇到几名差役尾随,说道:“这些用红绳穿着的钱,是某绅官家里的压箱钱,你是盗贼。”众差役将朱二官擒下准备送到官府,朱二官将事情告知。当时市集上的人都来围观,都觉得这是怪事,差役们也说道:“一定要见到蓝顶人,才会释放你。”朱二官说道:“我的岳父把钱给我,原本约定今天成婚,过一会儿,新人的花轿就会到来,你们可以等候。”众人都同意了。

果然远远听到鼓乐声,四个人穿着红色的衣服抬着花轿前来。众人一哄而上,揭开轿帘,只见一个青面獠牙的人坐在里面。众人十分害怕,连着差役们一起四处奔散。

朱二官因此走脱,急忙回家,只见蓝顶人高坐在堂中,骂道:“我告诫你不要泄露消息,你竟然告知众人,还聚众抓我,怎么没良心到这种地步!”说完就叫人用棍子打朱二官,两个女儿哀求着才让朱二官得以幸免。

成婚一个月后,朱二官带着两个女子一起回了扬州。又过了一年多,两个女子置办酒席,对朱二官说道:“缘分已经尽了,请郎君还乡。”朱二官不愿意,哭泣起来,两个女子也跟着哭泣。

就这么过了几天,蓝顶人忽然前来,逼迫驱赶自己的女儿离去,朱二官抓住两个女子的衣服不肯放她们离开。蓝顶人发怒,用手抓起朱二官,向空中丢去。朱二官昏倒坠地,等到醒来,已经在虎丘的后山。

 

原文:

扬州商人汪春山,家畜梨园。有苏人朱二官者,色技俱佳,汪使居徐宁门外花园。一日,邻家失火,火及园,朱逃出巷。巷西有二美人倚门立,以手招之,朱遂入。二美自称亦姓汪,春山族妹也。语方浓,一豹裘而蓝顶者来,云是二美之父,年五十许,强朱为婿。朱虽心贪女美,而自诉家贫,无以为聘。蓝顶者云:“无妨,一切费用,我尽任之。”朱欲回苏告父母,蓝顶者云:“汝归苏可也,但吾女贪汝貌而为婚,自知非偶,切勿通知吾侄春山为嘱。”朱买舟,同抵阊门。语其父。父故木匠,亦以娶媳无力为辞。蓝顶者助钱二十千为婚费,钱皆康熙通宝,朱丝穿。二官携归,路遇数捕役尾之,曰:“此朱绳穿钱乃某绅宦家压箱钱,汝为盗验矣。”将擒送官。二官告以故。一市之人聚观,以为怪。且曰:“必见蓝顶者才释汝。”二官云:“吾岳翁以钱与我,原约今日为婚,少顷新人花轿至矣,君等伺之。”众以为然。果远远闻鼓乐声,四人皆红半臂舁花轿至。众人哄而往,揭帘,一青面獠牙者坐焉。众大骇,并役亦奔散。二官得脱于祸,急归家,则蓝顶者高坐堂中骂曰:“吾戒汝勿泄,而汝竟告众人,且聚而捕我,何昧良若是?”呼杖杖之,二女为哀求免。成婚匝月,偕还扬州。

又岁余,二女置酒谓二官曰:“缘尽矣,请郎还乡。”二官不肯,泣,二女亦泣。如是者数日,蓝顶者忽来驱逼其女,二官攀衣不放。蓝顶者怒,以手撮二官向空中掷之,冥然坠地,及醒,已在虎丘后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