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亭的百姓陈某,有一妻一妾。妻子没有孩子,而小妾生有孩子,妻子因为嫉妒,在小妾外出之时,悄悄把小妾的孩子扔进河里。
邻居中有一位开染坊的妇人,正在河中洗衣服,看见一个小孩子随波而来,处于可怜,将他救起,并将孩子抱进房里,用奶和粥进行喂养,而忘了自己洗衣服用的木椎还在河里。
而陈某的妻子虽然将孩子丢入河中,但还是害怕孩子不死,所以再次前往河边查看,没有看见孩子,却看见一个洗衣服用的木椎浮在水中,因此笑着说道:“我洗衣服正缺这个东西。”于是将木椎捡起,回家后放在自己床旁边。
不久,有小偷晚上入室盗窃,抓到她的被子,妻子惊醒后大喊,小偷一时情急拿起床旁边的木椎打去,正中妻子脑门,脑浆迸裂而死。
陈某早晨起来发现后报官,官府查验凶器,是天生号染坊的木椎,赶紧捉拿染坊的人询问,邻居家的妇人将自己抱孩子而丢失木椎的事情说出,官府把孩子还给陈某后,继续捉拿真凶。
原文:
华亭民陈某,有一妻一妾,妻无子而妾生子,妻妒之,伺妾出外,暗投其子于河。邻有开染坊妇在河中椎衣,见小儿泛泛然随流来,哀而救之。抱儿入室,哺以乳粥,忘其敲衣之椎尚在河也。陈妻虽沉儿,犹恐儿不死,复往河边察视,不见儿,但见椎浮在水,笑曰:“吾洗衣正少此物。”遂取归,悬之牀侧。
亡何,有偷儿夜入室,攫其被,陈妻惊喊。偷儿急取牀边椎击之,正中脑门,浆溃而死。陈氏旦报官,取验凶器,乃天生号染坊椎也。拘染坊人讯之,其妻备述抱儿弃椎之原委,官乃取其儿还陈氏,而另缉正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