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潭县往西二十里的地方名为石灰窑,当地有一个老翁,家里非常有钱,老翁没有儿子,只有两个女儿,都招了上门女婿。
有一次,老翁去粤西贩卖谷物,回来时买回来一个小妾,已经有了身孕。
小女儿夫妇私下商议“如果生下来一个男孩子,我们还怎么分到财产?”于是假装和小妾关系好,而打算悄悄设计陷害。
等到小妾分娩时,果然生下一个男孩,但一出生就死掉了。老翁很愤恨,以为自己命中不该得到儿子,却不知是他的二女儿贿赂接生婆,掐住孩子的脖子令他气绝而死。老翁心痛不已,脱下衣服裹住孩子的尸体埋在后园。
二女儿和接生婆因为心下不安,前往后园,挖出孩子尸体查看,忽然听见一声霹雳响起,女儿被雷劈死,而儿子竟然活了过来。
接生婆也被劈得焦黑,但还没有死去,众人从她口里知道了前因后果。第二天,接生婆也死去,所以老天故意让她晚死,是为了获取她的供词用来警戒世人。
老翁安葬女儿后,分给女婿一些财产后将他赶出家门。女婿乘船时遭遇怪风,落水而亡,离二女儿被雷劈死也不过几天。
原文:
湘潭县西二十里,地名石灰窑。某翁家颇小康,无子,有二女,赘婿相依。翁贩谷粤西,买妾归,腹有孕矣。其次女夫妇私议:“若得男,吾辈岂能分翁家财?”乃阳与妾厚,而阴设计害之。及分娩,得男,落地死。翁大恨,以为命不宜子,不知乃其次女贿稳婆扼吭绝之也。翁痛不已,解衣裹死儿瘗之后圃。次女与稳婆心犹未安,往启视之。忽霹雳一声,女毙,而死儿苏矣;稳婆亦焦烂,犹未死。众问得其故。翌日,稳婆亦亡,若天故迟死之,取有供状以戒世者。某乃葬女逐婿,分给钱粟使归。舟抵中流,怪风起,婿亦溺死,前后乃数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