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贵地区盛行妖法符咒等邪术。贵州臬使费元龙赶赴云南的过程中,一位姓张的仆人忽然从马上大叫着掉下来,失去了左腿。
费云龙知道是妖人干的,于是张贴告示:能补救张某腿的人赏钱若干。
随后就有一个老人来到,说道:“是我干的。张某以前仗着主人的权势,作威作福得太过分了,所以给他一点儿小小的惩戒。”在张某的哀求下,老人解开自己的荷包,取出一条腿,小的像蟆,老人拿着符咒,对腿呵了口气之后,将腿向张某丢去,张某的腿就复原了,老头也就领赏离开了。
有人问费云龙,为什么不对老人施加刑罚以示威。
费云龙说道:“没有用处,我之前在贵州时,有一个恶棍某某,犯案无数,官府用仗行杀了他,将尸体投入河中。三天后就还了魂,第五天又开始作恶。像这样的情况遇到了好几次,人们将事情告诉抚军大人,大人怒,将人斩杀,已经身首异处。但三天后又活了过来,首级和身体又合在一起,只是脖子上有一条若隐若现的红线,然后继续作恶。
后来某某殴打他的母亲,母亲来告官时手里拿着一个坛子,说道:‘这是逆子的藏魂坛。逆子自知罪大恶极,所以在家里将自己的灵魂提出,炼化后藏在坛子里,官府刑罚所杀的,不过是他的血肉之躯,不是他的灵魂。用炼化很久的灵魂,治疗新受伤的肉体,三天就可以恢复。如今他恶贯满盈,还殴打我,我不能再放纵他了,求官府先毁掉他的坛子,用风轮扇吹散他的魂,然后再对他的肉体施加刑罚,那么这个逆子才会真正死去。’
官府听从她的话,用仗刑击毙某某,再勘验他的尸体,不到十天就开始腐臭。
原文:
云贵妖符邪术最盛。贵州臬使费元龙赴滇,家奴张姓骑马上,忽大呼坠马,左腿失矣。费知妖人所为,张示云:“能补张某腿者,赏若干。”随有老人至,曰:“是某所为。张在省时,倚主人势,威福太过,故与为恶戏。”张亦哀求。老人解荷包,出一腿,小若蛤蟆,呵气持咒,向张掷之,两足如初,竟领赏去。或问费公:“何不威以法?”曰:“无益也。在黔时,有恶棍某,案如山积。官府杖杀,投尸于河。三日还魂,五日作恶,如是者数次。诉之抚军。抚军怒,请王命斩之,身首异处。三日后又活,身首交 合,颈边隐隐然红丝一条,作恶如初。后殴其母,母来控官,手一坛曰:‘此逆子藏魂坛也。逆子自知罪大恶极,故居家先将魂提出,炼藏坛内。官府所刑杀者,其血肉之体,非其魂也。以久炼之魂,治新伤之体,三日即能平复。今恶续满盈,殴及老妇,老妇不能容。求官府先毁其坛,取风轮扇扇散其魂;再加刑于其体,庶几恶子乃真死矣。’官如其言,杖毙之。而验其尸,不浃旬已臭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