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丁亥年间,镇江府要修建城隍庙,负责这件事的,有严、高、吕三人,并为此设立账册用来登记募集到的资金。
有一天早上,天下着小雨,一个妇人乘坐小轿前来,从袖中取出银子交给严某,说道:“这是修庙用的五十两白银,还请您记录在册。”严某询问她的姓名地址,好记录在册。妇人说道:“一些微小的善举,没有必要留下名字,麻烦您记录下金额就行了。”说完就离开了。
这时候高某、吕某两人也到了,严某把之前的事说了出来,并和两人商量应该如何登记这笔银子,吕某笑着说道:“为什么要登记?趁着没人知道这件事,我们三个人把这笔钱分了,也没什么坏处。”高某表示同意。严某认为这件事不符合道义,急忙劝阻,但吕、高两人不听,严某也拿他们没有办法,只能离开。高、吕两人就把这笔银子对半分了。直到工程完毕,这件事也只有严某一人知道。
八年后的乙未年,高某去世,丙申年,吕某也死掉了。严某也没有对别人谈及这件事。
到了戊戌年,严某患了病,看见两个差役拿着公文对他说:“有一个妇人在城隍那里投诉您,我们奉命来捉你与她对质。”严某问自己因为什么事情被告,差役也不知道。
严某与两个差役一起出门,到了城隍庙外,这里非常冷清,不像平时有算命的人在的景象。门内两旁,平时都是民居,但此时,都是差役们的班房。
过了仙桥,来到二门,只见一个带着枷锁的囚犯,对自己叫道:“严兄来了?”严某看过去,竟然是高某。高某向严某哭诉道:“小弟自从乙未年辞世,到现在已经受了四年的苦,都是因为阳间的一些罪过收到的责罚。眼看着刑满,可以去转世了,不料又因为贪污修庙用的银子一案被发觉,被抓来审讯。”严某说道:“这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,为什么突然被发觉?想来是那个妇人告发的?”
高某说:“不是。那个妇人今年二月寿终正寝,只要是鬼,不管善恶,都会被押到城隍府。那个妇人是一个善人,和几个活着时行善的鬼一起过堂审查。城隍神开玩笑地问她“你一生听到有善事就会帮衬,之前我修建庙宇,你却舍不得花钱,这是为什么?”妇人说道:“我在当年的六月二十日,曾经送了五十两银子到施工的地方,是一位姓严的生员接收的,当时觉得只是一些微小的善行,不愿意在名册上留下姓名,所以您不知道。”
城隍当即命令瘅恶司调查这件事,这才让这件事被揭发。因为兄长有劝阻的话语,所以让兄长来对质。严某问道:“吕兄现在在哪里?”高某叹了口气,说道:“他生前犯的罪太重了,已经被罚去了无间地狱,并不只因为分钱这一件事。”
话还没说完,就听见两个差役过来,说道:“老爷升堂了。”严某与高某跟着差役立在阶梯下,有两个童子拿着彩幢引着一个妇人上殿,之后又牵着一个带枷的囚犯到来,正是吕某。城隍对严某说:“善妇的银子是否交到了你手上?”严某将事情的经过如实说了。
城隍对着判官说道:“这件事关系到修理府衙,不是我擅长的,应该去请东岳大帝定案,你马上准备文书送给东岳大帝过目。”说完仍然命令两个童子送妇人回去。
两个差役押解着严某和高、吕二人出庙。过西门的时候,看见路上有男人穿着女人的衣服,也有女人穿着男人的衣服,有的人头上罩着盐包,有的人身上披着羊皮或者狗皮,五花八门的。耳朵里听见有人说话:“乾隆三十六年,仪征火烧盐船一案,所有烧死溺死的人,今天他们的罪业已经满了,可以去转生了。”
两个差役对严某说道:“难得大帝亲自坐殿办公,我们赶快去投递公文。”说完就快跑起来,叫道:“文书已经投递,你们都上前听候安排。”严某等也赶紧走了过去,还没有站定,就听殿上开始裁决:“押来的高某,偷偷瓜分善妇的银两,这个罪过不大,就按照城隍的判罚,让他带枷服刑;吕某生前,通过包揽官司等行为,坑害良善百姓,罪过很大,除了按照城隍判罚的带枷服刑外,还应该让火神去烧了他的尸骨;严某是一个君子,阳寿还没有完,应该赶紧送他还阳。”
严某听完就惊醒了,一看自己正卧在床上,家人们身上都已经穿上了孝服,对我说:“您已经死了三天,只是因为胸口还有温度,所以我们才在这里守着。”
严某将梦中的事情都告诉给家人,家人们没有相信。过了一年后,在八月的一天夜里,吕家失火,吕某的灵柩果然被烧掉了。
原文:
乾隆丁亥,镇江修城隍庙。董其事者,有严、高、吕三姓,设簿劝化。一日早雨,有妇人肩舆来,袖中出银一封,交严曰:“此修庙银五十两,拜烦登簿。”严请姓氏府居,以便登记。妇曰:“些微小善,何必留名!烦记明银数便了。”语毕,去。高、吕二人至,严述其故,并商何以登写。吕笑曰:“登簿何为?趁此无人知觉,三人派分,似亦无害。”高曰:“善。”严以为非理,急止之。二人不听,严无奈何,去。高、吕将银对分。及工竣,此事惟严一人知之。越八年,乙未,高死;丙申,吕继亡。严未尝与人谈及。戊戌春,患疾,见二差持票谓严曰:“有一妇在城隍案下告君,我等奉差拘质。”问:“告何事!”差亦不知。严与同行,到庙门外,气象严冷,不复有平日算命起课者在矣。门内两旁,旧系居人,此时所见,尽是差役班房。过仙桥,至二门,见一带枷囚叫曰:“严兄来耶!”视之,高生也。向严泣曰:“弟自乙未年辞世,迄今四载受苦,总皆阳世罪谴。眼前正在枷满,可以托生,不料又因侵蚀修庙银一案发觉,拘此审讯。”严曰:“此事已隔十数年,何以忽然发觉,想彼妇告发耶?”高曰:“非也。彼妇今年二月寿终。凡鬼,无论善恶,俱解城隍府。彼妇乃系善人,同几个行善鬼解来过堂。城隍神戏问曰:『尔一生闻善即趋,上年本府修署,尔独惜费,何耶?』妇曰:『鬼妇当年六月二十日送银五十两到公所,系一严姓生员接去。自觉些微小善,册上不肯留名,故尊神有所未知。』神随命瘅恶司细查原委,不觉和盘托出。因兄有劝阻之言,故拘兄来对质。”严问:“吕兄今在何处?”高叹曰:“渠生前罪重,已在无间狱中,不止为分银一事也。”语未毕,忽二差至,曰:“老爷升座矣。”严与高等随差立阶下。有二童持彩幢引一妇上殿,又牵一枷犯至,即吕也。城隍谓严曰:“善妇之银可交汝手乎?”严一一从实诉明。城隍谓判官曰:“事干修理衙署,非我擅专,宜申详东岳大帝定案,可速备文书申送。”仍令二童送妇归。
二差押严并高、吕二生出庙,过西门,一路见有男着女衣者,女穿男服者,有头罩盐蒲包者,有披羊、狗皮者,纷纷满目。耳闻人语曰:“乾隆三十六年仪征火烧盐船一案,凡烧死溺死者,今日业满,可以转生。”二差谓严曰:“难得大帝坐殿,我们可速投文。”已而疾走呼曰:“文书已投,可各上前听点。”严等急趋。立未定,闻殿上判曰:“所解高某,窃分善妇之银,其罪尚小,应照该城隍所拟枷责发落。吕某生前包揽词讼,坑害良民,其罪甚大,除照拟枷责外,应命火神焚毁其尸。严某君子也,阳禄未终,宜速送还阳。”
严听毕惊醒,则身卧在牀,家人皆已挂孝,曰:“相公已死三日矣。因心头未冷,故而相守。”严将梦中事一一言之,家人未信。后一年八月夜,吕家失火,柩果遭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