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二十四·焚尸二则

子不语 243

平湖南门外某乡挖出三个墓穴,两个墓穴已经空了,另外一个墓穴里棺材还在,墓传上刻着“赵处士之墓”。尸体看起来四十多岁,外貌如同活人。穿着云履和蟹青色的绸子做成的袍子,绸子有一个铜钱那么厚,没有损坏。

挖掘的人中有一个叫马某的人将尸体取出焚烧,但火烧不大,又将尸体扔进水里。

当晚,有鬼大哭,全村都受了惊吓。有好事者扛起残缺的尸体,只见鲜血缕缕如注,于是仍然将尸体放回棺材里,埋入土中安葬,当晚村里就太平了。马某到现在也没有事,担任负责缉捕、监狱的差役。

平湖小西溪的西边有一家姓蒋的人,是种田的人家。冬至前的一天,太阳刚要下山,蒋某就打算烧自己父亲的尸首,刚打开棺材,尸体走出来追击蒋某,蒋某用锄头还击,尸体倒地后,被蒋某焚烧掉。

晚上回家后,听到蒋某的父亲骂道:“你烧我烧得很痛苦,为什么不孝到了这个地步!”蒋某的头肿大异常,到了中午就死掉了。这是张熙河亲眼所见。

 

原文:

平湖南门外某乡掘出三穴,二穴已空,中一穴棺木依然,砖书“赵处士之墓”。尸年四十许,貌如生,穿云履,蟹青紬袍,紬如一钱厚,不坏。掘者马某覆出其尸而焚之,火不能旺,乃投诸水。是夜,鬼大哭,一村皆惊。好事者为扛起残尸,血缕缕如注,乃仍纳棺中,加土葬之,是夕遂安。马姓至今无恙,为典史皂役。

平湖小西溪之西蒋姓,田家也,冬至前一日,日方西,烧父尸。方开棺,尸走出;追之,蒋击以锄,尸倒地,乃焚之。晚归,闻其父骂曰:“汝烧我甚苦,何不孝至此!”其人头肿如匏,及午而死。张熙河所目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