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壬戌年,武探花沈崇美担任广东守备。官署后的花园里有一口井,挑水的人都习以为常。有一个晚上,有一个女子要水,有一个挑水的工人听她的话拿给了她,没想到女子竟然将挑水工的头摁进水桶里。挑水工怀疑是府衙的婢女跟他开玩笑,大骂婢女们,婢女们都说没这事。
挑水工将婢女们带到取水的地方,有一只海棠,许多白鸡,走到树下就不见了。婢女们笑着说道:“不是鬼,是藏神,挖掘的话一定会得到金银。”于是让挑水工准备工具挖土,挖了不到五六尺,发现一具棺材,众人害怕而停止了挖掘。
忽然有一个婢女发狂,大叫道:“请主人,请主人!”沈崇美带着妻子前往查看,婢女叫道:“我是嘉靖七年某位巡按大人的第四个小妾,被主妇毒打虐待,缢死后被埋在这里。大人您家的婢女冒犯我,我应该索她的命。这里土浅地湿,棺材里有很多积水,主人如果肯为我改葬,那么挖掘的人也有功劳,我不再追究他的责任。大堂偏西的地方,我生前埋了一只金镯子,几颗宝珠,可以挖掘出来作为改葬的费用,也不会让主人破费。”说完后,婢女恢复了正常。
沈崇美打开棺材,里面果然有积水,挖掘大堂西边,果然有镯子,于是将死者改葬在高处。镯子重三两六钱,形状像蒜苗。
原文:
康熙壬戌武探花沈崇美为广东守备,署后花园有井,担水者率以为常。
偶一夜,有女子呼水,担夫如其言与之,乃捽其头入桶中。担夫疑署中婢与戏,詈群婢。群婢曰:“无之。”担夫引婢至取水处,有海棠一枝,白鸡成群,入树下不见。群婢笑曰:“非鬼也,藏神也,掘之必得金银。”遂令担夫具畚锸开土。未五六尺,得一棺,惧而止。忽一婢发狂大呼曰:“请主人!请主人!”
沈公偕其妻往视,婢呼曰:“我嘉靖十七年巡按某公之第四妾也,遭主妇毒虐,缢死埋此。公家群婢犯我,我应索其命。第土浅地湿,棺中多水,主人肯改葬我,则掘者不为无功,将免其罚。大堂西偏,我生前埋金镯一只,宝珠数颗,可掘取为改葬费,亦不累主人金也。”言毕,婢子如常无病矣。
主人为启其棺,水涔涔欲流;发堂之西偏,封镯宛然。为改葬高处。镯重三两六钱,形如蒜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