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二十三·鬼妒二则

子不语 385

常德张太守的女儿,许配给周家的儿子,女儿十七岁时,因为痨病去世。周某另外娶了王家的女儿,也是十七岁。刚定下婚约,还没有确定婚期,王氏忽然中了邪,用手扇自己的脸说道:“我是张四小姐。你是什么人,竟然敢抢我的郎君?”

周某听到后,告知太守。太守夫人治家很严,听到后大怒,挂起去世女儿的画像骂道:“你与周郎定亲,还没有成亲,你死,周郎再娶,在正常不过,为什么要去害王家的女儿?无耻之极!”骂完,折下桃树枝击打画像。

没打几下,周某就跑到门外求饶,夫人询问缘由,周某说道:“王氏口称张四小姐,叫着痛离开了,并请求去找她母亲说情,所以小婿前来。”王氏的病最终痊愈。

杭州马坡巷的谢老翁,以卖鱼为生。谢老翁生有两个女儿,都很漂亮。有一个武生李某见过大女儿之后,很喜欢。李某也十分英俊,之前有表妹王氏喜欢他,请人说媒,李氏拒绝了王氏,娶了谢氏。王氏因为痨病而死。

谢氏嫁给李某还不到一个月,忽然披着头发发狂,口称:“我是王氏。你一个卖鱼婆,凭什么抢我的秀才?”说完,就取桌案上的剪刀,刺向自己的心脏,口中说道:“取你的蜜罗柑。”谢老翁夫妻去李某家烧纸钱,做斋醮祭奠恳求,最终救不了女儿。于是询问:“蜜罗柑是什么东西?”对方回答:“你女儿的心肝。”不久,谢氏就去世了。

李某又来请求娶妹妹,谢老翁有戒心,不答应,但妹妹喜欢李某的容貌,说道:“我不怕鬼,如果她来,我就挥刀杀掉她,给姐姐报仇。”谢老翁不得已,仍将女儿嫁给李某。婚后,鬼再也没有出现。妹妹为李某生下一个儿子后,寡居。

 

原文:

常德张太守之女,许周氏子,年十七以瘵疾亡。周别聘王氏女,年亦十七,甫缔姻,尚无婚期,王女忽中恶,以手批颊曰:“我张四小姐也。汝何人,敢夺我郎君?”周氏子闻之,告太守。太守夫人治家素严,闻之大怒,悬亡女画像骂曰:“汝与周郎连姻,尚未成亲,汝死,周郎再娶,亦礼之常,何以往害王家女,无耻若是!”骂毕,折桃枝击之。未数下,门外周郎奔来求饶,问:“何故?”曰:“王女口称,张四小姐呼痛去矣,并求替他母亲说情,故婿特来。”王氏女竟愈。

杭州马坡巷谢叟,卖鱼为业,生二女,俱有姿,有武生李某,见而悦焉。李貌亦美,先有表妹王氏慕之,托人说婚,李却王氏,就婚于谢,王氏以瘵亡。谢嫁未逾月,忽披发佯狂,口称:“我王氏也,汝一个卖鱼婆,何得夺我秀才?”取几上剪刀自刺其心曰:“取汝蜜罗柑。”谢叟夫妻往秀才家烧纸钱作斋醮跪求,卒不能救。问:“蜜罗柑何物?”曰:“你女儿之心肝也。”未几,女竟死。秀才又来求聘其妹,谢叟有戒心,不许。妹悦其貌,曰:“我不畏鬼,如其来,我将挥刀杀之,为姊报仇。”谢不得已,仍嫁与之。婚后,鬼竟寂然,为秀才生一子而寡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