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七·井泉童子

子不语 788

苏州孝廉缪涣,是与我同年登科之人的晚辈。他的儿子缪喜官,十二岁,性情顽劣,与小孩子们一起玩耍时,向井中撒尿。

当晚,喜官就生了病,说自己被井泉童子控诉,城隍责打了二十大板。早上起来检查,屁股已经乌青了。

病情稍微好转,三天后又加剧,又叫道:“井泉童子觉得城隍神袒护同乡,重罪轻罚,所以又将事情告到司路神那里。司路神说“这小孩污染人们的饮用水井,罪行与蛊毒相同,应当取其性命。””第二天,喜官就死掉了。

我询问城隍是谁,说道:“周范莲,庚戌年的翰林,是苏州人,担任河南某郡的太守,为人正直慈祥,每次杖责人时都不忍心看,一定会用扇子掩盖自己的脸。”

 

原文:

苏州缪孝廉涣,余年家子也。其儿喜官,年十二,性顽劣,与群儿戏溲于井中。是夜得疾,呼为井泉童子所控,府城隍批责二十板。旦起视之,两臀青矣,疾小痊。越三日,复剧,又呼曰:“井泉童子嫌城隍神徇同乡情而罪大罚小,故又控于司路神,神云:『此儿污人食井,罪与蛊毒同科,应取其命。』”是夕遂卒。问:“城隍何人?”曰:“周公范莲,庚戌翰林,苏州人,为河南某郡太守,正直慈祥。每杖人,不忍看,必以扇掩其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