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州太守恩大人的家奴,年少狡黠,取名为淘气。淘气在书房做事,看见屋檐前有晃动的荧光,有鸡蛋那么大,淘气心中奇怪。当时天气正热,淘气赤身躺在床上,突然觉得下体有东西蠕动,淘气伸手摸去查看,就是荧光,淘气笑着说道:“小虫子也喜欢这东西吗?”然后就拉起被子继续睡。
半夜,似乎有人伸手进入被子里,抚摸他的下体。淘气想要转身,却不能动弹,过了很久竟然梦遗了。淘气第二天身体十分疲倦,但又有些享受,想要再来,于是没把这件事告诉给别人。
晚上,淘气沐浴后,赤着身子在床上等候。二更天,萤火先来,光芒慢慢变大,照见一个女子十分美丽,慢慢前来。淘气大喜,将她抱住,云雨一番。
事后,淘气询问她的姓名,女子说道:“妾身姓姚,父亲是明朝时的知府,曾经居住在这个衙门中,妾身十八岁的时候,因为不能和仰慕的男子成婚,抑郁成疾而死。我活着的时候酷爱梨花,死前叮嘱母亲将我葬在园子里的梨树下。因为喜欢郎君年少,所以前来。”
淘气这才知道她是鬼,拿起枕头丢过去,大叫着跑了出去,跑去内宅敲门。家里的妇女们以为是起火了,争相来开门,看见淘气赤着身体,都不敢向前。主人出来后,斥责淘气一番后询问发生什么事了,淘气将事情告诉给主人,主人让他服下朱砂,穿好裤子。
第二天,大家挖掘梨树下的土地,果然得到一口朱红色的棺材,打开检查,只见女子面目就跟活着一样,大家将尸体焚烧后埋葬。淘气从此颓唐,不再狡黠了。伙伴们都嘲笑他:“人不能不遇鬼,淘气遇鬼,不再淘气了。”
原文:
永州守恩公之奴,年少狡黠,取名淘气。服事书房,见檐前流萤一点,光大如鸡卵,心异之。时天暑,赤卧牀上,觉阴处蠕蠕有物动。摸视之,即萤火也。笑曰:“么么小虫,亦爱此物耶!”引被覆身而睡。夜半,有人伸手被中,扪其阴,且捋其棱角,按其马眼。其时身欲转折,竟不能动,似有人来交接者。良久,精遗矣。
次日,身颇倦惫,然冥想其趣,欲其再至,不以告人。日暮浴身,裸以俟之。二更许,萤火先来,光愈大,照见一女甚美,冉冉而至。奴大喜,抱持之,遂与绸缪。叩其姓氏,曰:“妾姓姚,父某,为明季知府,曾居此衙。妾年十八,以所慕不遂,成瘵而死。生时酷爱梨花,断气时嘱老母即葬此园梨树下。爱卿年少,故来相就。”奴方知其为鬼,举枕投之,大呼而出,径叩宅门。宅中妇女疑为火起,争起开门,见其赤身,俱不敢前。主人自出,叱而问之,奴以实告,乃命服以朱砂,且为着裤。
次日,掘梨树下,果得一朱棺,剖而视之,女色如生,乃焚而葬之。奴自此恂恂,不复狡黠。伙伴笑曰:“人不可不遇鬼,淘气遇鬼,不复淘气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