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鹤峰侍郎的儿子李鹢,字医山,辛巳年担任翰林,能写诗文,也喜欢宋儒理学。有一天,李鹢在灯下读书,忽然有两个绝色美女,前来调戏李鹢,李鹢并没有动摇。
不久,李鹢吃完晚饭后,忽然肚子里传来声音,说道:“我将魂魄附在茄子上,你吃茄子就是吃我,我现在已经在你的肚子里了,你又能往哪里跑?”就是灯下女子的声音。
李鹢从此双眼茫然,似乎陷入痴迷。有时候用手自己扇自己耳光,有时候在下大雨时顶着一块石头跪在雨中,衣裳都淋湿了,却不敢进入房间;有时候对着人膜拜,拉都拉不起,面色变得黄瘦,身子日渐不支。鬼常常借李鹢的手写字,与人对答。
李鹢的同年蒋士铨前往探视,问道:“你容貌十分美丽,为什么不来诱惑我,何必要跟随李君?”李鹢用手写下两个字:“无缘”。蒋士铨又问道:“你是绝世佳人,为什么要呆在腹中污秽的地方?”李鹢写下两个字骂道:“下足。”下足就是下作的意思。
当时江西巡抚吴大人,与李鹤峰侍郎关系不错,于是请李鹢前来,为他请张天师,在滕王阁设立法坛,斋戒三日,念诵咒文三日,法官悬挂令牌说道:“三月十五日拿妖。”
当天,围观者众多。天师上坐,法官坐在一旁,让李鹢跪着,张开嘴对着天师,天师伸出两根手指进入李鹢的嘴中,抓住什么东西后扔在地上,只见一只猫那么大的小狐狸,从李鹢口中捉出来,叫道:“我为姐姐探消息,不料被捉,姐姐小心,不要出来。”李鹢的肚子中答应道:“是。”众人这才知道李鹢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妖物。
天师将狐狸放进坛子里,又用符咒封住坛子,然后丢进大江之中。
李鹢觉得精神略微有些好转,但肚子里出现了叹息的声音,说道:“我和你有前世的冤孽,因为找不到你,所以拉了仙姑一起来。不想反而为她招祸,使我难以安心,我更加不会饶了你。”说完,李鹢腹痛不止。
天师问法官:“李翰林还有救吗?”法官取出镜子照李鹢的肚子,说道:“这是李翰林前世的冤鬼,不是妖怪,符箓不能惩治。”天师将事情告诉给吴大人,吴大人也没有办法,只能送李鹢回家养病,跟着李鹢就去世了。
原文:
李鹤峰侍郎之子鹢,字医山,辛巳翰林,能诗文,兼好宋儒理学。灯下读书,忽两女子绝美,来与戏狎,李不为动。少顷,李晚膳毕,忽腹中呼曰:“我附魂茄子上,汝啖茄即啖我也,我已居汝腹中,汝复何逃?”即灯下女子声。李自此两目瞠然,若迷若痴,或以手自批其颊;或大雨,首顶一石跪雨中,衣裳淋漓,不敢入内;或对人膜拜,拉之不起。面色黄瘦,日渐不支。鬼常借李君手作字与人酬答。其同年蒋君士铨往视之,问:“汝貌甚佳,何不来诱我而必从李君耶?”李手书二字曰:“无缘。”蒋又问:“汝绝世佳人,何为居腹中污秽之地?”李手书二字骂曰:“下足。”
时江西巡抚吴公与侍郎善,乃招李往,为延张天师,设坛于滕王阁。斋三日,诵咒三日,其法官悬牌曰:“三月十五日拿妖。”临期,观者如堵,天师上坐,法官旁坐,令李跪,张其口向法师。法师伸两指入其口,撮而掷之,一小狐如猫从口中出,呼曰:“我为姊探信,不料被擒,姊慎毋出。”腹中应声曰:“唯。”方知腹中尚有一妖。
天师封符于坛,投之大江。李微觉神清,而腹中叹息之声大作,曰:“我与汝有宿世冤。因寻汝不着,故拉仙姑同来,不料反为彼祸,使我心转不安。我愈不饶汝矣。”言毕,腹痛不止。天师问法官:“李翰林可救乎?”法官取镜照其腹曰:“此是翰林前生冤鬼,非妖也。法箓不能治。”天师以告中丞,中丞亦无奈何,仍送李还家养病,遂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