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的胡某,有一个儿子颇为聪慧,年近二十。就在小胡准备娶妻前几个月,忽然得了疯病,饮食睡眠时都会不定时发作,时而清醒时而昏沉,常常自言自语。一天,小胡坐在床上,对父母说道:“儿子在昨晚奉岳神之命去本县城隍庙办事,本县累积了十件旧案没有完结,命儿子公正办理。儿子害怕错误,想要请一些幕僚,想来想去只有授业恩师某某,一向称理学可信,可以赶紧准备礼物请他。”当时某某已经去世很久。
过了一会儿,小胡忽然站起来,说道:“老师来了,老师来了。”口中喋喋不休。家人在旁边听着,居然是两个人在问答,声音神态,和平时一样。说十件案子里,有七件可以按照之前的判决处理,另外三件案子,一件应当将犯人斩首,一件应当将犯人剁手,另外一件应当将犯人充军。
当时,因为医生说小胡的病需要滋阴,于是家里买了一只鳖养在厨房,引出鳖头后斩断,鳖头落地后,怒目圆睁,容貌十分狰狞可怖。
厨房离卧房很远,小胡忽然在床上大喝道:“这恶人,按罪该斩,还有什么不服的?被斩首后还敢怒目瞪我?”
家人们去城隍庙祈祷还没有回来,小胡又在床上说道:“太爷何故在判官前面烧香?他如何当得起太爷这一拜?”十件案子的罪犯都有姓名,仔细查访,都是境内已死的知名恶徒。
原文:
扬州胡姓有子颇慧,年将二十。将娶之前数月,忽得颠疾,饮食眠动不时,若明若昧,自言自笑。
一日,在牀上坐语其父母曰:「儿于昨夜奉岳神命署本县城隍事,本县旧有积案十件未结,命儿公正办理。儿恐错误,需请幕友,细思惟有受业某师素称理学可信,可速备礼请之。」时某师已故多年矣。少顷,忽起立云:「师至!师至!」喃喃刺刺不休。家人旁听,竟是两人问答,声音笑态,毕肖平日,云「十案中有七案仍从前议,其馀三案,一当斫头,一当剁手,一当充军。」
其时因医言其病须滋阴,买一鳖,于灶下引其首而斩之。鳖头落地,怒目狰狞可骇。相隔卧房其远,其子忽于牀上大喝曰:「这恶人应当斩罪,还有甚么不服,斫去还敢怒目视我耶!」家人祈祷城隍庙未回,其子又于牀上云:「太爷何故烧香于判官面前,他如何当得起太爷一拜?」
十案俱有姓名,细访之,皆系已死境内积恶昭昭在人耳目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