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辛巳年,虎丘有一个乞丐养了一头狗熊,大小如同川地的马,长着硬毛,能够写字作诗,但不能说话。前往观看的人出一文钱可以看一看,用白纸让他写,就会写下一首唐诗,酬金为一百文钱。
一天,乞丐外出,狗熊独自呆着,人们又去观看,一个人给了一张白纸让狗熊书写,狗熊写道:“我是长沙乡的启蒙先生,姓金名汝利。年轻时被这个乞丐将我和同伴捉走,先给我灌下哑药,从此我在不能说话了。他之前养了一条狗熊在家,他将我剥光衣服捆住,浑身用针刺伤,全身鲜血淋漓,趁着血还热,他当即杀了狗熊,将它的皮剥下包在我身上,人血熊血相互融合粘住,永远不能分离。然后用铁链锁着我骗人,如今已经赚了几万贯钱了。”写完后,用手指着自己的嘴巴,泪如雨下。
众人大惊,将乞丐抓住送到官府,官府根据对采生折割的法律,将他杖毙。将狗熊押解回长沙,交给家人。
袁枚想起己未年京师某个官员强暴府里的女仆人,被妇人咬掉了舌尖,蒙古医生前来,命人杀掉狗取下舌头,用热血镶在官员的舌头上,告诫他一百天之内不要出门,后来那位官员说话和之前没什么区别。
元朝时某个将军入阵,受了无数刀箭创伤,血气上涌,气绝而亡,太医某某命令人杀了一匹马,剖开马肚子,将将军抱到马肚子里,让几十个人摇动马匹,过了一顿饭的时间,将军浴血站立。这些似乎都是一个道理。
原文:
乾隆辛巳,虎丘有乞者养一狗熊,大如川马,箭毛森立,能作字吟诗,而不能言。往观者一钱许一看,以素纸求字,则大书唐诗一首,酬以一百钱。
一日,乞丐外出,狗熊独居,人又往与一纸求写。熊写云:「我长沙乡训蒙人,姓金名汝利。少时被此丐与其伙伴捉我去,先以哑药灌我,遂不能言。先畜一狗熊在家。将我剥衣捆住,浑身用针刺之,热血淋漓。趁血热时,即杀狗熊,剥其皮包在我身上。人血、狗血交黏生牢,永不脱落。用铁链锁我以骗人,今赚钱几数万贯矣。」书毕,指其口,泪下如雨。众人大骇,将丐者擒送有司,照采生折割律,立杖杀之,押解狗熊至长沙,交付本家。
余按己未年,京师某官奸仆妇,被妇咬去舌尖。蒙古医来,命杀狗取舌,带热血镶上,戒百日不出门,后引见,奏对如初。元某将军入阵受刀箭伤无算,血涌气绝。太医某命杀马,剖其腹,抱将军卧马腹中,而令数十人摇动之,食顷,将军浴血而立。皆一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