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三·火焚人不当水死

子不语 929

泾县的叶某,和人一起去安庆做生意。在江上遇到风浪,同船十几个人,溺死大半。

只有叶某落水后,被一个红袍人抱起,因此幸免于难。

叶某自以为得到了神人的帮助,以后必然大富大贵。

没过多久,在家里失火,竟被烧死。


原文:

泾县叶某,与人贸易安庆。江行遇风,同船十余人半溺死矣,独叶坠水中,见红袍人抱而起之,因以得免。自以为获神人之助,后必大贵。亡何,家居不戒于火,竟烧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