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子不语·卷八·韩六三事

子不语 294

钱铺的叶某,十九岁,病了二十多天,忽然起身跪了几天,自言自语道:“我是山阴活无常韩六,如今担任阴司差役。生前和你叔叔关系好,你阳寿未尽,但因为年轻时在背后骂小寡妇被阴司谴责,但还可以挽回,需要你叔叔走一趟。可以等我上官后天外出拜访客人时,到东岳庙前东边第一位判官神像前焚烧纸钱虔诚叩拜,会为你嘱托内幕挽回。但进入庙中不要声张是为了什么事,只管多烧纸钱就行。”第二天,韩六又来说道:“你叔叔可以召集客人写保状,当场烧掉,我去替你游说。你叔叔明天中午时来,不要等我上官回来。”到了时间,叶某的叔叔前往庙中礼拜祈祷,韩六已经先到家里通信,让叶某起身跪下,说道:“文书已经收了,大费了一番周章,内幕已经定下来了,但需要八百费用。你叔叔会有感知,试问:“麻雀何自来乎?””叶某的叔叔回来,果然说叩拜时有麻雀擦着帽子飞过,十分神奇。之后叶某的病就好了。

清凉桥卖炙糕的妈妈之子某某,在县衙当差役。庚戌年夏天,某某带着平时所穿的青衣回家。他的同事差役徐某丢掉了自己的青衣,看见某某,便问他带的青衣是不是自己的,某某认为他污蔑自己行窃而生气,骂了对方。

第二天,某某和他的母亲炙糕妈妈去城隍庙置办香炉诅咒徐某,并骂神灵不灵。当时有其他三名差役叶某、李某、孙某三人在场,看见后上前相劝阻止,事情就此打住。九月里,有同僚差役程某去世。

辛亥年正月十四日晚上,某某看花灯回归,忽然倒地。等到早晨,某某脸呈青色,说道:“被冥界官员掌责。”讲述自己被抓到冥界时,冥王判断程某是偷衣服的人,已经夺了他的寿命,现在又上了枷锁。徐某偶然问一问,原本就没有罪过。叶、李、孙三人不是自己的事,依然挺身而出,排解纠纷,劝告他人不要亵渎神明,各自增加三年口福。某某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亵渎神明,掌责后,还要发给阳间官员杖责四十板。又说都是韩六替他料理后才让他被释放。等到开工后,某某果然因为公事,被杖责了四十大板。叶某已经老了,而李某、孙某都是中年人,至今都没事。

戴七也是山阴的差役,喜欢嫖和赌,动不动就一个多月不回家。他的妻子托邻居王三给戴七寄口信,要钱米度日。王三找到戴七时,他正在享乐,于是开玩笑说道:“你在这里贪花,你妻子有口信,你没有钱寄回去,你妻子也要养汉子了。”戴七信以为真,说道:“她一个妇人,对王三说这种话,一定有缘故。”

戴七在当晚二更回家,急忙敲门,妻子披着衣服起来开门,因为他长久外出不回而生气,故意面露不快不说话地回到房间躺下。戴七以为他藏了情人在房间,提着灯到处找也没找到,只能坐着疑神疑鬼。刚好有一个姓吴的,也是差役,经过这条小巷时,偶然在墙壁上磕了三下烟灰,戴七以为是妻子和情人的暗号,开门追了出去。吴某奇怪,跑走,戴七追了他一里多地,赶上吴某,两人对视一阵后分开。戴七回家后,说妻子与吴某私通,殴打妻子,妻子刚怀孕一个多月,竟被戴七打死。

当年冬天,王三病死。辛亥年正月初旬,吴某吃完晚饭,突然失声不能说话。之后就昏睡了过去,第二天早上起来,说道:“我要去谢韩六,去告戴七。”原来他失声时看见两个阴差,其中一个是韩六。吴某被带到冥司,看见主事的人带着暖帽穿着官服,判罚王某胡乱开玩笑,酿出人命,寿命已经尽了,就杖责四十,关押三年,再另案处理。吴某抽烟不该在深夜在别人墙上磕碰,戴七既然已经开门,吴某更不该急着离开,戴七追了吴某一里多地,既然两人相见,就该说明缘由消除戴七的怀疑。应当夺去吴某六年寿命,掌责一百二十下。戴七在外游荡不回家,因为疑心而杀妻,应该穷困绝后。查验冥司档案,戴七已经有了一个七岁的儿子,就让五鬼捉走他儿子的魂。并说道:“韩六将判词读给他听,需要八百费用,让他们去韩家烧纸钱酬谢。”戴七听说后,十分害怕,带着儿子向神叩拜祈祷,第三日,戴七的儿子无病猝死。吴某脸上的掌印四个月后才褪去。

 

原文:

钱铺叶姓,十九岁,病廿馀日,忽起跪数日,自言曰:「我山阴活无常韩六也,今为冥役,生前与汝叔好。汝寿未尽,以幼时背后骂小寡母受冥谴。然尚可挽回,须尔叔一行,可俟我本官后日出外拜客时,至岳庙前东首第一位判神前焚镪虔叩,当为尔嘱托内幕挽回。但入庙不可声张何事,只多焚楮锭可也。」翌日,韩复至曰:「尔叔可集客作保状,立时焚之,我当赍去,为尔关说。尔叔明日午时来,毋俟我主归焉。」

至期,叶叔往庙拜祷,韩已先至家通信,令时起跪曰:「状已入,大费周章,内幕已批定矣,但需费八百,尔叔自有知验,试问『麻雀何自来乎?』」叶叔归,果云拜时有雀拂帽过,甚奇。叶病遂愈。

清凉桥卖炙糕妈妈之子某为县役。庚戌夏,携所服青衣归,有同役徐失其青衣,见某,问其衣是否。某忿其诬己窃也,骂之。翌日,同其母所谓炙糕妈妈者诣府城隍庙,置香炉而诅之,且骂神不灵。时有他役叶、李、孙三人,见而劝止之,事已寝矣。九月间,有同役程姓者死。

辛亥年正月十四夕,某看灯归,忽仆。及晓,面青,云被冥官掌责。历述:「被逮至冥时,冥王判断程姓为窃衣,已夺算,今补枷矣。徐某偶一问及,原无罪。叶、李、孙三人以非己事肯踊跃争先,排难解纷,戒人勿渎神明,各增口福三年。某以微嫌亵渎神祇,既掌责,仍发阳官责四十板。」又云皆是韩六与他料理释回。及开篆后,某果以公事官责如数。叶老矣,李、孙中年人,今皆无恙。

戴七,亦山阴役,好嫖赌,辄月馀不归。其妻某氏,托其邻王三寄口信,云要钱米度日。王三寻见戴七狎邪,则戏云:「尔在此贪花,尔妇有信:尔无钱寄归,尔妇亦要养汉矣!」戴七信以为真,曰:「伊妇人,乃与王三作此言,伊必有故。」

是夜二更归,急叩门,妇被衣起开门,怒其久出,故作色不语,而入室卧。戴以为有所私在室也,提灯遍烛之不得,坐而疑之。适有吴某者,亦同役,过其巷,偶磕烟灰于其壁者三声,其夫方疑,谓是必有所约而至也,开门逐之。吴怪之急走,戴逐里馀及吴,各相视而散。戴归,谓妇与吴私,殴之,妇方妊月馀,毙。是年冬,王三病死。

辛亥正月初旬,吴晚饭罢口噤,遂绝,昏昏睡去,诘朝起则曰:「我当往谢韩六,我当往告戴七。」盖噤时见两冥差,其一为韩六也,摄至冥司,见主者暖帽如显官服,谳「王某以口舌戏嘲酿人命,寿既尽,当杖四十,枷三年,另案再结。吴以非法饮食之灰,不应夜深磕人门壁;戴既开门出,尤不应走;戴既逐里馀相见,亦当说明其故以释疑。吴当夺算半纪,掌责百二十。戴游荡不归,以疑杀妻,当得绝嗣穷饿。检冥籍戴已有子七岁,命五鬼摄取其魂」,且云:「韩六读谳词与伊听,需费八百。」乃诣韩家焚楮谢。

戴闻之骇,挈子叩祷于神。第三日,子无病猝死。吴面上掌痕四阅月而青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