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十九·烧头香

子不语 999

凡是在世俗的神前烧香,都把第一支香当做头香,第二支就算不敬。山阴有一个姓沈的人,一定要去城隍庙烧头香,屡次早起前往,但都已经有人先烧了头香,沈某因此闷闷不乐。

他的弟弟知道后,预先通知庙祝,不要再让其他人进来,等到沈某到了之后再开门迎客,庙祝按他说的做。

沈某清晨前往,看见没有烧香的人,大喜,于是点香下拜,却忽然倒地不起。

沈某被众人抬回家里,忽然大叫道:“我是沈某的妻子,我虽然有嫉妒的行为,但罪不致死。我丈夫没有良心,趁我生孩子时,叮嘱接生婆将两根铁针放在我的产门中,我因此殒命,全家没人知道。我去城隍神那里投诉,城隍说沈某阳寿未尽,不准审理。上个月关帝经过这里,我前往喊冤,城隍说我冲撞仪仗,将我绑住后放在香案脚下。幸亏天网恢恢,沈某前来烧头香,被我捉住,特来索命。”

沈家人全都聚在一起求情,想要焚烧百万纸钱,并请名僧超度。沈某仍然用妻子的口气说道:“你们太过痴迷!我死的那么惨,想要前往天庭,将城隍纵容恶行、沈某作恶的事情,一起申诉,又怎么会因为区区纸钱超度就能饶过的?”说完,沈某从床上倒下地,七窍流血而死。

 

原文:

凡世俗神前烧香者,以侵早第一枝为头香,至第二枝,便为不敬。有山阴沈姓者,必欲到城隍庙烧头香,屡起早往,则已有人先烧矣,闷闷不乐。其弟某知之,预先通知庙祝:毋纳他人,俟其先到,再开门纳客。庙祝如其言。沈清晨往,见烧香者未至,大喜,点香下拜,则仆地不起矣。

扶舁归家,大呼曰:“我沈某妻也。我虽有妒行,然罪无死法。我夫不良,趁我生产时,嘱稳婆将二铁针置产门中,以此陨命。一家之人,竟无知者。我诉城隍神,神说我夫阳寿未终,不准审理。前月关帝过此,我往喊冤,城隍说我冲突仪仗,又缚我放香案脚下。幸天网恢恢,我夫来烧头香,被我捉住,特来索命。”

沈家人毕集拜求,请焚纸钱百万,或请召名僧超度。沈仍作妻语曰:“汝等痴矣!我死甚惨,想往叩天阍,将城隍纵恶、沈某行恶之事,一齐申诉,岂区区纸钱超度所能饶名者乎?”言毕,沈自床上投地,七窍流血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