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·卷八·雷部三爷

子不语 1827

杭州有一个姓施的人,住在忠清里。六月的一天,在一阵雷雨过后,施某到树下小便。刚解开裤子,就看见一个长着鸡爪脸很尖的人蹲在树上,施某很害怕,跑了回去。

当晚,施某就生了病,大声说自己触犯了雷神。家人们跪着请求恕罪,病人说道:“打酒来请我喝,杀羊来请我吃,我就饶过他!”众人听从他的安排,施某三天后就好了。

刚好有天师手下的法官路过杭州,施某因为和他有旧交,所以把这件事说给他听。法官笑着说道:“这是雷部中的一个小跟班,小名叫做阿三,一向喜欢仗势榨取些酒食;如果真的是雷神,怎么会只有这点儿本事?”

如今的差役中也有自称三爷、四爷的。

 

原文:

 杭州施姓者,家居忠清里,六月雷雨后,小便树下。甫解裤,见有鸡爪尖面者蹲焉,大怖而返。夜即暴病,狂呼:“触犯雷神。”家人环跪求赦。病者曰:“治酒饮我,杀羊食我,我贷其命。”如其言,三日而愈。适有天师法官过杭,施姓与有旧,以其事告之。法官笑曰:“此雷部奴中奴也,小名阿三,惯倚势诈人酒食。如果雷神,其技量宁止此耶?”今长随中有称“三爷”、“四爷”者是矣。